配合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全國幼兒園停止到園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私立幼兒園家長收費部分,教育部已經在5月27日分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並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另外,對於私立幼兒園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則納入行政院紓困4.0方案爭取特別預算。說明如下:
一、公私部門達成共識,6月停止到園上課期間,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代收代辦費,復課後再依照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收費:
幼兒園收退費規定雖屬地方政府權責,考量私立幼兒園6月配合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停止到園上課,屬全國性通案的事務,並且多數縣(市)現行自治法規,沒有針對長期、大規模停課訂有退費機制;因此,教育部已與各縣市政府、業界代表就收退費規定達成共識,6月1日至6月14日(計9日)停止到園期間,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至於向家長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
例如,A園每月代收代辦費用(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合計4,000元,6月原本應提供的教保服務日數為21日(扣除端午節),但因應疫情B生上課日數為12日,因此,6月B生家長應繳費用為2,285元(計算式:4,000元÷21日×12日,採無條件捨去)。
二、私立幼兒園營運損失已納入行政院紓困方案
對於私立幼兒園配合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停止到園上課,因家長減繳費用產生的營運短收,行政院已納入紓困方案,爭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目前也同步積極研議相關執行作業。
教育部表示,非常感謝私立幼兒園的夥伴願意跟各級政府一起努力,共同減輕家長的負擔,防疫期間全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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