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許姓男子因為在尖沙咀東東海商業中心附近的一處草地「灑鹽殺蝸牛」,遭到警方依「殘酷對待動物罪」逮捕。
事情是發生在本月4日傍晚,當時剛下過雨,有香港巿民在一商場附近的草地上,發現一名男子中拿著一包食鹽往地上撒,當時草地上有幾只蝸牛,被鹽撒中後很快因脫水而死,只剩下空殼。
有人上前詢問,該男子表示蝸牛「危害生態」,所以要消滅它們。現場有人不滿該男子的行為,將這一幕拍下來發到了網上。
隨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經過調查,於昨晚約7點,在尖沙咀拘捕了該男子,原因是「涉嫌殘酷對待3只蝸牛」。警方在該男子家中搜到了他「犯案」時所穿的衣服和鞋子,將其帶走。
據瞭解,男子今年26歲,是香港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的博士。事發後,香港媒體報導將其稱為「尖沙咀狂徒」。
2018年起,香港警方將部分刑事調查隊人員調配至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刑事調查專隊中,即為「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編制每隊約5人至6人,他們都接受了專業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的訓練,目前,全港22個警區均設有“專隊”。
警方稱,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又表示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判處20萬港幣+監禁三年。
根據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不過這也在香港社群媒體上熱議,多數網民認為此舉太過小題大做,有網民甚至嘲諷「真是破獲了世紀大案呢」;
由於蝸牛以植物的根莖、果實以及葉子為食,對於農作物有著較大的危害,因此被歸為害蟲。香港漁業自然護理署官網發布的文檔中,也將蝸牛歸為害蟲;因此有香港網民表示,「從未聽過殺害蟲,也會被捕」;
還有網民質疑,按照這個標准,以後是不是使用電蚊拍、踩死蟑螂也違法了?「我煮火鍋都直接丟生蝦入鍋,原來是犯法啊?」
另外,也有人表示愛吃法式烤蝸牛的「法國人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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