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日起開放下載疫苗數位證明,未來出入特定場所需出示接種紀錄

1/21日起開放下載疫苗數位證明,未來出入特定場所需出示接種紀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自去(110)年12月28日上線後已核發超過26萬份。考量國內外疫情升溫,各界建議及需求,指揮中心將於1月21日上午8時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內使用。

同時指揮中心也表示,因應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且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自21日起,民眾前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休閒娛樂場所時,應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始得入內活動消費。接種紀錄除出示「紙本疫苗接種卡」外,亦可使用「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提供檢視。

1/21日起開放下載疫苗數位證明,未來出入特定場所需出示接種紀錄

指揮中心表示,「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共計三大功能:所有在國內接種者皆可下載、符合歐盟規範的查驗程式,可驗證60國的證明、提供具實名制的APP作為證明載具。原本下載限持有效護照者,現以戶口名簿的戶號取代,民眾可以電腦或手機上網申辦「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https://dvc.mohw.gov.tw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確認身分:
(一)國人:(1)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2) FIDO;(3)自然人憑證。三種方式擇一。
(二)外來人口:(1)統一證號+健保卡號;(2)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3)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提醒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無列印設備但又有列印需求者,可於申請成功畫面選擇超商並點選「取得超商列印碼」,系統將產製超商取件條碼或取件編號,請自行攜碼至超商付費列印。

1/21日起開放下載疫苗數位證明,未來出入特定場所需出示接種紀錄

此次僅變更確認身分方式,方便未持有護照者下載。具有效護照民眾申辦數位證明時仍會產出護照號碼,未來不必為出國另行下載;不具有效護照民眾者護照號碼欄位顯示為「Not Issued」。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係網頁形式( https://dvc.mohw.gov.tw/verifier-web ),不需下載安裝,民眾也可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該網頁不會保留受查驗者的個資,符合歐盟GDPR,使用步驟如下:
一、前往網站:使用具備相機及網頁瀏覽器的手機、電腦等,開啟瀏覽器前往上述網址。
二、同意隱私權聲明、允許取用相機權限。
三、不退出查驗網頁且不中斷網路者,可續使用並維持最新功能,退出或中斷者可重新上網更新。

查驗程式以顏色、圖示及文字顯示查驗結果,綠色、打勾為通過,紅色、打叉為不通過,黃色、三角驚嘆號為待確認狀態(包括:接種不完整、效期不符、非我國同意的疫苗或檢驗等),不合規格的QR code則會出現解析錯誤的訊息。驗證程式個人基本資料僅會顯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如需嚴格確認是否為本人持有,建議仍需搭配其它身分證件。由於我國已是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的成員,故本查驗程式也可查證持同樣規格由其它國家發行的疫苗、核酸檢驗數位證明,及部分有發行康復證明的國家。

指揮中心提醒,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疫苗證明可採紙本或數位方式,檢驗陰性或康復證明亦可做為健康證明,數位證明僅是方式之一,民眾有多元方式可提供各場所查驗。

另外,指揮中心亦已備有標準的應用軟體介接程式(API)供國內具實名制功能的APP介接取得民眾自己的數位證明,並以APP為載具。發行或管理APP者,確認符合個資法及GDPR、身分驗證強度不低於本數位證明平臺,且APP後臺不得留存數位證明,請向指揮中心正式申請。

為更新原有版本的功能,申辦平台預計今年1月20日下午5時至次(21)日上午8時停止服務進行更版,有急需出國使用者,請先提前下載。詳細下戴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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