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報導,金士頓公司近兩年對廣東、雲南、貴州、重慶、陝西等多個地區的數百家圖文廣告店、電子產品店、文具店、手機配件店提起訴訟,稱其售賣的隨身碟侵犯了「金士頓」註冊商標 —— 側面「紅色人臉圖案」Logo。
報導稱,一些案件在開庭前已庭外和解,被告進行了私下賠償。一些被告則積極應訴,最終法院判處賠償原告數百元或二三千元(人民幣)。
大多數被告稱,他們對售賣商品侵犯註冊商標一事毫不知情,且商品是從第三方購買,原告應該追究第三方的責任。
金士頓科技有限公司在一份《民事起訴狀》中敘述,「原告擁有“KINGSTON”等註冊商標使用權。金士頓品牌記憶體產品種類超過 2000 種,性能卓越,品質可靠,產品和服務網路遍及全球,深受全球使用者信賴和好評,為全球儲存產品領導品牌。」
當地法院對原告金士頓科技有限公司在當地發起的五十餘起侵害商標糾紛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後的《民事判決書》顯示,金士頓科技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侵權店舖賠償 2 萬元(人民幣),法院最終判定「侵權店舖需賠償原告金士頓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 3000 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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