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儲存領導品牌Apacer宇瞻將與福斯電影聯手,跟隨電影『移動迷宮』,加入這群少年,一同揭開驚人的祕密,尋找幕後黑手!現在只要在T客邦網站上,留下指定留言,就可參加活動抽獎。
以青少年奇幻小說為題材並改編成電影已經蔚為風潮,繼【哈利波特】、【暮光之城】及【饑餓遊戲】之後九月又一部備受矚目的奇幻佳作《移動迷宮》將搬上大銀幕。讓影迷親眼體驗書中所描繪的驚悚刺激的科幻冒險旅程。
全球青少年驚悚奇幻小說又一暢銷鉅作改編 【移動迷宮】挑戰比【饑餓遊戲】更嚴峻的關卡,配合福斯電影「移動迷宮」全球上映,Apacer宇瞻同步在全球推出「唯有生存,才能解開謎團」系列活動,凡購買Apacer宇瞻所推出的限量「移動迷宮」電影主題包裝產品,即有機會獲得移動迷宮與Apacer宇瞻聯名推出的電影相關紀念品: 帽子、精美遮陽簾、多功能滑鼠墊、螢光筆、…等,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本次限量「移動迷宮」電影主題包裝產品,包含USB3.0 隨身碟AH353、USB2.0隨身碟AH111、OTG隨身碟AH175、microSDHC CL4、microSDHC CL10 UHS-1 手機記憶卡等系列產品。
【關於Apacer宇瞻科技】
Apacer宇瞻科技橫跨記憶體模組、工業用SSD與消費性數位產品領域,為具備整合研發、設計、製造、行銷能力的全球領導廠之一。自成立以來,即不斷追求開發符合品牌精神「Access the best (力求完美、分享記憶)」的各項值得信賴的創新產品及服務。宇瞻科技客戶群涵蓋全球經銷商、設備製造商和零售客戶,不僅提供客戶具高效能、高穩定度、及高價值的記憶體模組與快閃記憶體;還提供消費者可於日常生活中輕鬆紀錄、儲存與分享數位資料的創新數位儲存及周邊產品。
唯有生存,才能解開謎團!留言就有機會拿到《移動迷宮》聯名商品
【活動時間】2014/8/28 - 2014/9/4(中午12:00截止)
【活動方式】在此則文章下方留下指定留言,就可參加活動抽獎。
【留言格式】
唯有生存,才能解開謎團!我想和Apacer宇瞻攜手揭開驚人的祕密,找出幕後黑手!
【活動獎項】
Apecer x移動迷宮 限量電影紀念福袋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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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袋內容:移動迷宮特映會電影票2張
台北場 9/11晚上9:00 in98豪華數位影城 (台北市武昌街二段89號)
+以下商品隨機出貨。移動迷宮包裝記憶卡microSDHC UHS-1 32GB、移動迷宮包裝OTG隨身碟AH175、移動迷宮趣味螢光筆、移動迷宮限量版帽子、移動迷宮汽車遮陽簾、移動迷宮多功能滑鼠墊等多項好禮,以上為隨機出貨。
【得獎名單】
FB ID:
池家瑜
吳芸
許晉嘉
Penny Chen
甘能政
T客邦ID:
flydream0924
李詩詩
Michael Chen
Vickie Wu
popo
恭喜以上10位網友,請於9/5(五)中午12:00前,將以下資訊(活動名稱/姓名/電話/有人可簽收快遞的地址)私訊發送至T客邦的臉書基地,以利寄送獎品!
【注意事項】
- 得獎名單將於 2014/9/4(四)公佈於T客邦網站、T客邦的臉書基地得獎者請於2014/9/5(五)中午12點以前 回報得獎人資訊,否則視同放棄且贈品不予補發。
- T客邦(以下稱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力。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得獎公佈,請自行參閱網站公告。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而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得獎者須同意提供「收件者的姓名、郵遞區號、地址、連絡電話」給主辦單位,以便寄送贈品。為提供訂購、行銷、客戶管理或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之目的,家庭傳媒集團(即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城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書虫股份有限公司、墨刻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原創股份有限公司),於本集團之營運期間及地區內,將以 mail、傳真、電話、簡訊、郵寄或其他公告方式利用您提供之資料(資料類別:C001、C002、C003、C011等)。
- 請務必確實填寫活動中之個人基本資料,以確保你的中獎權利。若發生得獎人資料填寫遺漏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另補發或重寄,亦不進行候補。
- 本次活動贈品寄送地址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本活動之獎品,得獎人不得要求主辦單位替換其他獎品或折換現金,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讓予他人。本活動參與者對於活動參加資格有異議時,以「英屬蓋曼群島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佈之資料為準。
- 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盜用他人資料之情事,且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需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會員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標準』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價值超過NT$20,000,按給付全額扣取10%稅金,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扣取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終了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另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價值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該管 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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