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信傳播委員會(FCC)在年度寬頻發展報告中,對「寬頻」進行了重新定義,從原定的下載速度從 4Mbps 調整至 25Mbps,原定的上傳速度從 1Mbps 調整至 3Mbps,並在本週四正式向美國境內的各大網路ISP業者發出指導意見書,要求加強寬頻的部署建設。
在原有 4Mbps/1Mbps 的標準下,有 6.3% 的美國家庭的網路接入達不到這一要求,而按照最新的寬頻標準,美國網路接入不達標的家庭上漲至 13.3%,大約近 5000 萬人無法享受到標準的寬頻服務。
FCC 現任主席Tom Wheeler表示:「如果 80% 的美國公民都正在享受著 25Mbps/3Mbps 的寬頻服務,我們就有義務去提升剩餘 20% 的公民,享有網路寬頻的服務水準。」
▲如以FCC這個新的建議來檢視,國內以中華電信為例,ADSL以及高速光世代的20M/5M以下的服務全部都不算寬頻。
根據月初公佈的美國 2015 年寬頻發展報告,寬頻不達標的家庭主要集中在農村地區,近 53% 農村使用者的寬頻速率在新標準之下。
如果你覺得 25Mbps 的上述標準已經足夠高了,那麼 FCC 委員會的委員 Jessica Rosenworcel 的目標還不止於此,他的理想標準是將下行速率提高至 100Mbps:「我們既然發明了網路,就應該有足夠大的野心去完成更加瘋狂的事業,所以說將寬頻的入門標準提高到 100Mbps 並不為過。因為低於這個標準之後,我們的下一代,我們的未來,甚至我們未來的數位經濟都會因此而被拖累。」
為什麼是25Mbps?
FCC 提高寬頻標準的依據之一,是未來 4K 的影片需要有足夠高的頻寬,而 25Mbps 是最基本的要求。與這一指導意見書相對應的是,歐巴馬在本月初也對美國的寬頻服務市場做出過評價,認為其市場競爭不夠激烈,希望能夠推動各地小規模的區域建設本地性的寬頻服務,而美國目前有某些州的法律規定,各個都市不能自己經營寬頻服務。
網路服務的日漸豐富,再加上許多裝置都添加了網路功能,都使得當下的寬頻網路顯得有點力不從心。Google 早已開始在多個城市推行 Google Fiber 光纖,只是美國其他寬頻服務提供者並能沒有這麼積極,而且在目前,FCC 的要求還不具有法律效力,僅僅是一份意見書,但它已計畫從下月開始推動相關立法,以推行新的寬頻標準,讓更多的網路寬頻服務提供者去遵循新的標準。
對於 AT&T 和 Verizon 來說,新標準還會帶來另外一個更為嚴峻的問題,那就是 DSL(電話線撥號上網)的使用者被徹底排除在了新標準之外,因為技術瓶頸導致它的傳輸速率幾乎不可能達標,唯有進行根本性的網路改造。
AT&T 的全部 1600 萬使用者中,有 400 萬使用者在使用 DSL 服務,且它所能提供的最高下載速率僅為 6Mbps;Verizon 920 萬用戶中,DSL 用戶數有 260 萬,它的最高下載速率可以達到 15Mbps,但幾乎已經沒有提升空間了。所以, Verizon 發言人如此表態:「我們暫時還沒有執行新標準的計畫。」
新標準下,網路基礎設施的升級改造會帶來很高的成本壓力,ISP業者不配合是很自然的事情。美國網路和通信協會(NCTA)便宣稱不會執行新的標準,它的理由是「普通使用者完全不需要這麼高的頻寬,新標準誇大了對於 4K 等高品質網路內容需求的迫切性。」
提到 4K,你可能已經聯想到此次寬頻標準升級的一批受益者了,那就是以 Netflix 為代表的影片內容提供者,它們希望更多人獲得流暢的 4K 體驗,而寬頻是否達標在這其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這標準台灣大概有一半以上達不到標準吧╮(╯_╰)╭
當廠商要一照標準汰換現路,其成本會轉嫁給消費者,使用者付費
去年我還去CHT要降速,本來20M想降6M,
後來業務查到老客戶有續約優惠把6M跟20M差價給拉進到100元內
所以我續約20M,但比目前的20M還便宜,
老客戶優惠就是續約優惠+電路費打折...當然你這老客戶要用夠久
不然我本來更打算降到ADSL的最低速率費用,
2M/64k一個月才300元,一天10元
不過光世代要往下降會很麻煩...
為何要降速? 有算過你每天連線時數是多少嗎?
我上班就是8~12小時在公司,休假也不過4~8日,
回家還要帶小孩幹一些事情,
真的打開電腦用到網路每日不過2~3小時,*30天80~90hr
卻要付900多元,
而且我也不屬重度使用者,上網看網頁>下載看影片,
連遊戲也少碰
旁邊還一支3G/4G手機再啃一次800~1100元吃到飽..
當一個收入不穩的年輕人卻要將近兩千元的網路費用.
每月200元的價差沒什麼~但是當你*5年(60月)=12,000
那如果是停掉一個呢? 1000元*60月=60,000
你的網路會只用5年嗎?我這條線路已經8年..
假使我沒搬家還是怎樣,20年40年不是問題,*價差會多可觀?
無形中的浪費....
所以我續約網路,把一支舊的公務手機停掉,
省下每月800~1000(含網路續約價差)的開銷。
如果頻寬(以及承載的線路)可以憑空產生, 當然愛怎麼訂都不為過
但是實際並非如此,那成本誰拿出呢? 照現在來看當然是消費者囉, 強迫提升就是強迫消費者出更多錢啊, 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內文中洋洋灑灑一堆...,然後其中"美國聯邦通信傳播委員會(FCC)......向美國境內的各大網路ISP業者發出...近 53% 農村使用者的寬頻速率在新標準之下...不具有法律效力,僅僅是一份意見書...",如果這個島算是美國的一個地方,那麼FCC的意見才有用。
這篇文真是寫的太好了。或許,中國大陸的和諧政策也可以寫一篇來歌頌一番。
> 呵呵...
> 這標準台灣大概有一半以上達不到標準吧╮(╯_╰)╭
一半?你太客氣了,應該是80%
另外,高於3G網路速度絕對不是必需品,因為事實上可能50%以上的用戶都不曾讓3G的速度滿載過,因為就算播放YouTube上的Full HD影片也用不到3G速度的一半啊(安裝大型遊戲和接收別人給你的檔案時大概能讓他滿載,但絕不可能天天在安裝遊戲和每天有人傳給你大型檔案啊,上傳就更不用說了,不管是YouTube還是XX雲,他們網站都會限速,他們也幾乎不會讓你用每秒2MB以上的速度持續上傳,不信自己上傳測看看。)
我想這句話指的應該是"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