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於昨日爆發全台大斷訊事件,引起全台700多萬使用者的群情激動。而且由於與亞太電信共用,因此亞太電信也有不少的用戶深受其害。而事發後台哥大僅有一個簡單的聲明,並沒有後續的補償說明。
台哥大在昨日發生斷訊之後,僅在官網上表示「
針對6月28日網路異常,台灣大哥大發出聲明表示,今天下午12:30左右,全區的局部地區語音及網路訊號出現異常及不穩定的情形,經緊急處理已於14:05修復,發生異常的原因正在清查中。造成用戶不便,台灣大哥大深表歉意。
」
至於對於用戶的賠償問題,針對有媒體詢問,台哥大僅表示:會依相關法令補償。
不過,今年在3/27、4/7台哥大都曾經發生過4G斷線的問題,而昨天的情況更是誇張到3G也無法倖免,而且北從基隆,南至高雄、花蓮都有網友回報斷訊問題。有些是通話、網路全斷,有些則是網路無訊號、可以語音通話。而且這次的事發時間是在週日中午十二點,正是通訊使用的高峰期,使得很多人深受其害。
根據台哥大表示,這次的故障發生在中午12點半左右,而在搶修之後,於下午兩點五分修復完成。
依相關法令補償
由於台哥大表示,會依相關法令補償。但是如果依照他們的說法,這次故障時間為一個半小時。根據國家的電信業者營業規章中,電信服務阻斷如超過兩個小時,業者必須賠付用戶5%的月租費用。但依照台哥大的說法,並未達到兩個小時,恐怕無法可罰。
在今年的5/16日,中華電信也發生過斷訊問題,不過時間是在凌晨的四點到六點半之間,影響時間超過兩個小時,受到影響的用戶為3.6萬人,規模相對較小,而中華電的處置就是對用戶減免當月5%月租費作為補償。
但是這次台哥大受到影響的用戶範圍很廣,而且根據回報,看起來有些地區斷訊發生的時間可能超過兩個小時,但台哥大是否會依照不同用戶的狀況來規劃賠償的事宜?恐怕要看企業的良心。
消費者自己用自己的行動來懲罰不良廠商...
雖然合約、電信營業規章如此,但並不代表使用者該乖乖吃鱉好嗎?要在市場生存還要消費者吞下去?此事件影響範圍、時間您覺得短,我想大部分使用者不這麼覺得。我不懂站在電信業者修復需時來要求用戶容忍度是什麼心態,即使於法無法維護自己權益,我也有選擇解約的權力。台哥大最後決策就是如此考量。這比標錯價要求廠商一定要出貨有理多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