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開始信用卡不只消費轉帳,還可當電子發票載具儲存發票明細

明年開始信用卡不只消費轉帳,還可當電子發票載具儲存發票明細

自從實施電子發票以來,雖然普及率不斷的提升,但是目前依然仍有九成的民眾是領取紙張的收據,而非採用電子載具。根據財政部的統計,目前所有的消費者中,開出僅以載具索取的「無實體發票」僅占9.1%。也就是說,100張電子發票中,只有9張是非實體。

想要減少紙張的使用,提高無實體發票的使用率,就必須要提升電子載具的多元性以及便利性。因此財政部在之前就研議,要使用金融卡以及信用卡來當成電子發票載具。讓信用卡與金融卡不但能夠消費、轉帳,還可以儲存電子發票的明細。

財政資訊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現在民眾消費常以信用卡取代現金交易。例如去年導入電子發票的前50大營業人,全年信用卡交易筆數達2.8億張。因此,未來若信用卡也可儲存電子發票資訊,只要使用信用卡交易中的一成(2800萬張)使用者,願意改採無實體電子發票,整體無實體電子發票使用率就可增加6%。對於國家實施無實體電子發票的政策將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明年開始信用卡不只消費轉帳,還可當電子發票載具儲存發票明細

不過,如以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號碼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由於這些卡片的卡號可以間接識別持卡人身分,這個過程中涉及個資保護問題,因此必須要修法才能符合法規。而在今天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正式將金融卡、信用卡等電子票證納入電子發票載具。預計明年第一季就可以有消費者使用信用卡、金融卡來儲存電子發票。而財政部表示,到時首先將與台新銀行、新光三越百貨先行試辦,逐步全面實施。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目前的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不過為了配合網路科技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在本次條文中增訂,未來營業人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針對消費者來開立、傳輸或接收統一發票。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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