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LOL罵隊友帳號腦殘,法官裁決判公然侮辱有罪

打LOL罵隊友帳號腦殘,法官裁決判公然侮辱有罪

玩線上遊戲的時候,由於需要隊友配合行動,但是由於玩家不見得都知道這些隊友的真實身份,有時發現隊友不配合動作時,就會急的在聊天室開罵。有時罵得太難聽了往往就會惹出糾紛,最近法院的一樁判決值得那些有開罵習慣的玩家注意。

去年7月份,一位洪姓男子因為被控妨害名譽出庭,原因就是在玩英雄聯盟時,與陌生的隊友組隊,輸了比賽後洪姓男子在聊天室罵對方腦殘,因而被對方截圖提告,控告公然侮辱。

這次判決的重點在,洪姓男子認為他罵的是「網路帳號」,一個網路帳號的建立只需三十秒,沒有人知道這個帳號是男是女,因此並不具有人格權。

打LOL罵隊友帳號腦殘,法官裁決判公然侮辱有罪

不過在這次的判決中,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人的延伸,就像可以透過網路帳號購買物品,也可以透過網路帳號傳遞即時訊息,網路世界已經不是一種虛擬世界,而是人類在新社會領域中新角色的可能性。

法官表示,英雄聯盟每個賽季均有世界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累積積分的等級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身分地位。

因此,雖然使用者無法從帳號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但是網路帳號所建立的「新社會領域」中的身份地位是可以知道的,這些代表該帳號自身的努力所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以及聲譽。雖然網路身份與真實世界中的身份並不見得相同,但不代表這個在網路世界建立起來的聲譽不該被保護。

本案最終法官判決洪姓男子公然侮辱罪成立,判洪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打LOL罵隊友帳號腦殘,法官裁決判公然侮辱有罪

雖然過去LOL或是PTT等網路控訴的事件相當多,但是這起案件法官罕見的討論了網路身份以及真實世界的人格權問題,「帳號」與「真人」之間的關係。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表示,其實就像是過去有人用藝名或是筆名,當這個藝名或筆名被人用言詞辱罵時,你不需要知道這個筆名或藝名背後的真人是誰,一樣構成公然侮辱,這與網路帳號是類似的道理。

 

延伸報導:在網路上匿名罵人被告告得成嗎?該怎麼防範訟棍釣魚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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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Da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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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appy Dayz (發表於 2016年5月15日 17:54)
如果一個遊戲偶爾會讓你心情不好、想罵人,那何必再玩下去呢?打電動應該要追求爽快,遠離負面情緒才對。
Jerry
1人給推

2.  Jerry (發表於 2016年5月15日 20:28)
※ 引述《Happy Dayz》的留言:
> 如果一個遊戲偶爾會讓你心情不好、想罵人,那何必再玩下去呢?打電動應該要追求爽快,遠離負面情緒才對。
然而這就是現在LoL社群的現況阿,不管哪個伺服器都一樣
已經變成Toxic的社群環境了
競技遊戲,本來就是個零和遊戲,可是太多玩家的重點已經不是放在休閒,而是一心只想贏不想輸,最後就變成這樣...
Dota2的社群明顯的就好很多
Vincent_Taipei
3.  Vincent_Taipei (發表於 2016年5月16日 11:51)
嘴巴不乾淨被告也只是剛好. 有些人會說這是小事, 應該不需要提告. 那這樣違停跟闖紅燈這種小事也不需要開單了?

隨著網路(虛擬世界)在人的生活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重, 人對於網路上的謾罵看的越來越重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不要以為躲在螢幕後面, 就可以愛講啥就講啥,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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