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任天堂憑著Pokemon Go以及即將在手機上出現的Super Mario Run而非常風光,而在台灣則最近有一則相關的新聞,那就是在台灣曾經有任天堂曾阿嫲之稱的博優公司負責人 曾愛玉,在六年前被拿掉代理權而怒告日商任天堂、溥天求償1億元,經由一審敗訴一路控訴到最高法院,現在仍宣判他敗訴。
講到博優,其實博優一開始是以賣水貨起家。不過他們真正靠的並非是任天堂的紅白機,而是任天堂更早之前推出的一系列掌機「GAME & WATCH」發跡。曾愛玉於22歲就嫁到日本,婚後從事買賣蘋果電腦的IC元件業務,因此與日本任天堂有所業務上的聯繫。
而在1980年,任天堂的掌上遊戲機「GAME & WATCH」大紅,而沒有管道的台商就找到了曾愛玉請她幫忙進口,據他所說從幾百台做到幾萬台,因此獲得任天堂的重視,打下了良好的關係。也在後來紅白機時代順勢而起,成為台灣的總代理。
當初曾愛玉因為強勢的傳統通路作風受到任天堂老社長山內溥賞識,因此將任天堂在台灣的獨家代理權交給博優,在那個年代,做生意講究人情義理,山內溥將任天堂的代理權交給他們一代理就是30年。甚至還成立台灣任天堂溥天分公司,由曾愛玉掛名總經理。
曾愛玉對與山內溥的交情相當自豪,還曾對媒體說:「整個任天堂就我、社長與五個取締役可以坐頭等艙,到現在都一樣!」
▲ 任天堂的強人社長山內溥。(圖片來源:Chinese Today)
但博優這30年來做了哪些事呢?身為任天堂的代理商,博優幾乎從來不做任何媒體宣傳,也不花任何行銷費用,甚至連遊戲中文版都沒想過,因為那些都是花錢的事情。博優唯一的工作幾乎就是抓水貨、抓盜版。玩家想要知道新的遊戲情報、主機消息,就得自己去買日本的電玩雜誌,甚至不知道任天堂在台灣有個正版代理商。
不過在博優的管控下,正版的主機價格便宜且穩定,可說是博優在台灣代理最大的貢獻,許多經銷商也對博優提供的價格讚不絕口。
博優封閉的做法在當初單機版遊戲主機盛行的時候或許還沒關係,但是當Wii這個結合了網路功能的主機推出之後,博優的問題也漸漸浮現。在當年大受歡迎的Wii推出的時候,網路服務是一大亮點,但是台灣Wii主機的網路功能直接被拔掉,成為連網路都上不了的閹割版,據說就是代理商不願意做網路服務。
事實上,自從山內溥從任天堂退休後,任天堂與博優的關係也漸漸改變。在Wii推出的2008年,任天堂也首次與展碁簽約,讓展碁與博優分享Wii的在台販售權。而從這時候開始,國人才得以在電視上看到Wii的廣告以及遊戲中文化。
當時博優雖然不滿有另一家代理商來分一杯羹,但並沒有意識到任天堂總公司背後的用意。事後證明,任天堂與展碁的合作,目的可能是在測試台灣市場是否有做大的可能。而事後也證明了的確如此,因此任天堂溥天於2011年決議解除曾愛玉的總經理職務,取消博優的代理權。
當任天堂做出這個決定之後,博優當然急的跳腳,並且發出了這份聲明稿:
「本公司在台灣電玩界人稱「任天堂阿嬤」 的曾愛玉董事長帶領下,以近三十年的時間,獨家總代理經銷日本任天堂的電玩產品,為任天堂打下台灣傲人的市場,因此,日本任天堂聘請曾愛玉擔任該公司台灣分公司(任天堂溥天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近二十年。
但是,任天堂為收割曾愛玉及本公司花三十年經營的市場成果,竟在本公司長年業績良好且無任何過錯之情況下,先是在97年7月間違反與本公司的獨家代理經銷約定,將Wii系列產品交由另家廠商共同經銷,之後更片面主張自今年三月一日起解除曾愛玉女士的任天堂台灣分公司總經理職務,還片面毀約終止本公司的獨家總代理經銷權利,甚至全面停止出貨給本公司!任天堂授與本公司獨家總代理經銷權,同時也限制本公司不得經銷或代理其他品牌產品,一旦代理經銷權不存在,不只本公司數十年來本於合作關係將持續之確信而大量耗費成本的宣傳、促銷及通路,一夕之間,所有心血化為烏有,就連數十位員工的生計,亦將不保。此外,數千家經本公司開發而依賴本公司供貨的下游經銷商或通路商,亦將面臨無貨可賣、無人維修之窘境,連鎖陷入生存危機,影響層面非常重大。
在盜版猖獗的年代,本公司在曾愛玉帶領下,積極抓任天堂仿冒品,還曾經被黑道威脅,公司店門口玻璃門上的大彈孔,就是鐵證。這些抓仿冒的危險、辛苦和委屈,最後都為日本任天堂帶來無比豐碩的和解金及擴大巿場。此外,日本任天堂在資金雄厚的情況下,卻不願提供現金作為任天堂台灣分公司的擔保,反倒是讓曾愛玉長年來以個人名義籌措新臺幣壹億元現金給銀行供擔保,讓任天堂台灣分公司獲得新台幣四億元的銀行信用。本公司及曾愛玉為任天堂付出的心血這麼大!日本任天堂公司竟然如此絕情地過河拆橋,不重法律、合約、誠信及長期超過30年之合作關係及情誼,違法終止獨家總代理經銷關係,本公司深感痛心與不滿,已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
曾愛玉主打的人情牌顯然並未獲得任天堂的感同身受,同年任天堂溥天也發出聲明稿回應:
關於博優公司發布新聞稿及召開記者會,本公司之回應說明
本公司確已於 2011 年 7 月 11 日,收受台北地方法院所送達,關於博優公司就雙方先前交易關係,對本公司所提起訴訟之起訴狀。
由於博優公司既已提起對本公司提起訴訟,則對於博優公司之主張,本公司除將於訴訟中,向法院予以具體回應及陳述外,在此請容本公司僅為簡單說明,敬請諒察。
首先,本公司或任天堂株式会社從未對博優公司就任天堂商品,予以「未定期限之獨家販售」。
其次,本公司與博優公司間之關係,自 2008 年開始販售繁體中文版之 Wii 後,已大幅改變。關於 Wii 部分,本公司曾事先知會博優公司,並於取得博優公司同意下,始委請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Weblink)亦為販賣代理商。
而本公司在揭示「遊戲人口之擴大」方向下,致力於台灣市場之擴展。是當本公司於台灣之業務,正予以大幅調整及努力擴展情況下,在 2006 年以後,於台灣發售 Wii 之前,本公司即已向博優公司說明,如同以往在無書面契約狀態下之交易,將無法予以繼續進行,並持續與博優公司進行交渉,希望博優公司能與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
然而,經長期交渉之結果,因博優公司無法接受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之要求,致使本公司不得不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因此實非本公司突然片面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
再者,本公司亦於 2008 年開始,為擴展市場而實施體制調整,而因判斷本公司總經理乙職,應由熟悉任天堂業務者擔任,故與前述締結書面契約乙事並行,從 2010 年夏季起至 2010 年 11 月董事會決議解除曾女士職務為止,即曾持續向曾愛玉女士說明,希望其能辭任本公司之總經理職務,惟此亦無法獲得曾愛玉女士之理解,故於 2011 年 2 月底,本公司始不得不解除曾愛玉女士之總經理職務。
於如此事情原委下,雖經過本公司持續與博優公司協商,惟仍無法獲得博優公司之理解而致產生訴訟,本公司實感遺憾。
此外,本公司在任天堂株式会社之支援下,將持續在台灣販售任天堂商品,以及提供任天堂商品之完整售後服務,並不受與博優公司間之訴訟影響。尚請消費者及各流通業者安心繼續愛用任天堂商品,如有需本公司協助,亦請逕向本公司洽詢。
任天堂溥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5 日
再之後的事件,就是曾愛玉官司一審敗訴,一審法官依據雙方提出的事證,認為雙方並未約定曾女對任天堂產品享有獨占性、排他性銷售權利,因此判曾女敗訴,必須交出公司印鑑存摺。當時曾阿嫲不服,繼續打官司,一直到現在高等法院依然判定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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