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政府正式通過一則汽車行駛新規定,也就是未來一些「安靜的汽車」,如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等,在行駛速度超過時速 18.6 英里 ( 約 30 公里 ) 的情況下,必須增加噪音警報裝置,以避免傷及行人、盲人和騎車的路人。
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 發布的這則新規定表示,該規定將在 2019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屆時,包括特斯拉 (TESLA)、日產汽車 (Nisson) 和豐田汽車 (TOYOTA) 等廠商都需要為所有汽車增加噪音裝置。美國政府希望通過此規定,能夠防止每年多達 2,400 件的行人受傷事故,並為 53 萬輛汽車增設噪音專制。
NHTSA 指出,這項新規每年約會給汽車廠商增加 3,900 萬美元的花費。因為,他們要為汽車增設一個外設防水喇叭。但是,能夠透過降低交通事故而每年節省約 2.5 億到 3.2 億美元的醫療費用。
該規定未來將適用於全美各地區,並且涵蓋路上行駛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等。另外,包括帶有 4 個輪子、總重量低於 10,000 磅的車輛,也都必須在向後或向前行駛時,在速度達到每小時 30 公里之際發出聲響,以警告周遭的路人與騎車的民眾。不過,NHTSA 也認為,規定汽車喇叭可有可無,因為輪胎和風也可以製造出足夠的噪音聲響,只要該聲響能達到警告的標準即可。
該項新的規定雖然受到全美盲人主組織的歡迎,但是卻讓汽車廠商表示擔憂。因為噪音也許會太大,並且實施起來將可能相當複雜。因為,新規只規定了最低的聲音要求,卻沒有制定必須發出什麼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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