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日前因違反反壟斷法,被歐盟要求課以史上最貴罰金:27 億美金,這數目對於科技公司來說,是有史以來最高額的數目。
歐盟的這項決定是調查 Google 過去七年來的 Google Search 演算法而來,最終在法庭上,法官判處 Google「利用其壟斷地位,私自將與自己有合作關係的商業夥伴置頂於搜尋結果」,因此須償還 24 億歐元 (相當於 27 億美金,也就是 822 億台幣)。這項決定也打破了歐盟委員會在 2009 年 10 億歐元的最高罰金紀錄。要知道Facebook在2012年收購Instagram時,也只花了10億美元,Amazon於2014年收購Twitch時,花了10億美元。這筆罰款,相當於足夠讓Google再買下一間公司了。
這次判決最主要針對的是 Google Shopping 這項服務,這是一個利用 Google 自己本身的搜尋引擎提供消費者進行線上比價的服務。歐盟委員會表示,「Google 提供給消費者的比價資料和網站來源,並沒有考慮到該其他網站的優缺,就直接將結果丟出,並且大部分都是和 Google 本身有合作的網站才會被優先放出。」歐盟認為,Google 在歐洲地區的壟斷性地位極高,「他們不應該如此利用自己的地位。」
這次的判決結果,Google 必須重新設計該搜尋引擎幫網站排名的演算法,藉此達到「讓所有對手都能夠在該比價網站上有公平競爭的機會」。這八百多億的罰金對 Google 來說也不能算是小數目,歐盟表示如果 Google 不打算做出改變,將會每天都其課以相當於 Google 每日平均營業額 5% 的罰金。
在歐盟的記者會上,歐盟競爭專員瑪格麗特 (Margrethe Vestager) 讚美 Google「提供了許多創新的服務,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但它同時也表示「Google Shopping 的這起事件已經違反了歐盟的反壟斷法,它否決了其他公司或服務能夠有相同競爭機會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它也讓歐洲的消費者無法享受更全面的創新服務。」
除了這起案件以外,Google 目前和歐盟之間還面臨了另外兩項反壟斷調查:一是針對他的廣告企業,另一個則是和 Android 手機製造商間的問題。歐盟在這兩件調查中,都有能力可以課處相當於 Google 年收入 10% 的罰金, 90 億美金。而這一次的新判決結果,同時也有可能讓其他科技公司有機會對 Google 提出民事訴訟。
但反過來站在美國的角度想,歐盟的這項判決同時也可能會惹惱美國企業,指責它們對美國企業不平等待遇。瑪格麗特去年才因為強迫蘋果退還愛爾蘭 13 億歐元的稅遭受批評。但歐盟表示這些結果都不是在針對美國,並且有數據可以佐證,自 2010 年至 2017 年的判決中,有 15% 的案件波及到美國企業,而有幾乎三分之二都是針對歐洲企業。
參考網站:The Verge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