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的議員候選人蕭新晟宣布接受比特幣政治獻金捐款,也順利收到台灣選舉史上第一筆比特幣捐款。不過,在比特幣捐款方面,台灣法律上仍有許多灰色地帶。
時代力量的議員候選人蕭新晟於前(7)日於Facebook上宣布,接受比特幣的小額匿名捐款,也馬上收到號稱台灣選舉史上第一筆的比特幣捐款。
不過,比特幣做為政治獻金,有兩個重點必須納入討論,包含匿名性與價值浮動性。
匿名比特幣捐款上限不得超過1萬元台幣
首先是匿名性問題,由於根據《政治獻金法》第十四條:匿名捐贈以新台幣1萬元為上限。
因此,捐贈給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就算是比特幣,價值也不能超過一萬元。在這方面蕭新晟為了避免換算上的爭議,串接了CryptoCompare的即時報價API,將金額鎖定在約為9,000台幣,也呼籲支持者不要傳送超過該數量的比特幣做為政治獻金。
緊接著必須納入討論的是比特幣的價值浮動性,如果捐贈比特幣當下並沒有超過1萬元,過了兩天比特幣瘋狂上漲,同值比特幣價值超過1萬元,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第十四條呢?
對此,監察院表示,政治獻金法主要追求「透明化」,候選人接受政治獻金捐贈應該都有詳實的記錄。如果超過1萬元的部分,能夠回頭追溯到捐贈者,候選人可以將超過的部分返還;若因匿名性而無法找到捐贈者,候選人可以自主將超過的部分「繳庫」,繳交回監察院。
不過,由於比特幣目前仍有許多立法上的灰色地帶,特別是金管會最近針對比特幣的實名動作不斷,監察院仍建議選民以現金做為政治獻金。
時代力量的議員候選人蕭新晟的做法則是,在收到比特幣後會折算當下的報價申報,然後盡快賣出後存入政治獻金專戶,避免掉大部分的爭議。若真的超額會符合上述監察院所規定的方式返還捐贈人或「賣出後」向監察院辦理繳庫。
至於比特幣屬於政治獻金中的哪一塊,目前內政部將其定義為「非現金」的政治獻金,適用相關法條。
蕭新晟服務處,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美國早在2014年,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s Commision, FEC)就制定了比特幣的支付規則。個人單筆的比特幣捐款上限為100美元(約為3,000元台幣)。自此之後,美國就有許多候選人接受以比特幣形式的政治獻金。
目前台灣仍未為加密貨幣量身訂做相關的政治獻金法案。
而蕭新晟也表示,開放接受比特幣捐款的象徵意義也大於實質意義。他認為區塊鏈技術的公開透明、難以造假等優勢,非常適合應用於政治獻金。目前收到3筆比特幣捐贈,總額約為1萬元出頭。
而區塊鏈技術所延伸出的身份驗證、資料儲存、智能合約等應用已經引起了各方的關注以及研究,蕭新晟期望台灣能夠成為世界區塊鏈技術的領頭羊。
本文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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