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輸出的語言不是程式,但身為內容生產者的一類人,坦白說個人立場非常不贊同北市府的行為,在Android Market事件中只看出一件事,北市府只理解了要捍衛尊嚴與選民的權益。如果要為北市府對Google開罰100萬元下一個定義,或許可以這麼 說:看你不爽,罰錢何妨。
認定的差異決定了意見的分歧
綜合了葉狀師(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先生的網路暱稱)與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可以得出幾個重點。
- 怎麼會有人訂出軟體只能用15分鐘就不能退錢的規矩,亂來。
- 好好的中文不用,要寫洋文去請求退費,我都誠懇的付錢了,為什麼想退個錢還囉囉唆唆規矩這麼多,這不公平。
- 能不能退費,用什麼規矩退費,用什麼方式退費,誰准你說了算,為什麼我天龍……呃不,我市政府不能插個嘴?
- 說你兩句就翻臉了,以為下架就沒事了嗎?太不給面子了,罰錢!先罰100萬,再囉唆就多加100萬。
- 別說我大小眼,看看那些網拍的、購物的、甚至你們死對頭那個蘋果咬一口,每個都這麼配合,就你嗆我聲,不鍘你鍘誰啊?
然後網友當然也有意見。各討論串整晚砲火猛烈,整理了一下,大致有幾點:
- 就是因為之前訂24小時內可退費的時候,太多豬頭一直濫用退費機制,搞到最後整個規矩就是縮到15分鐘,一個App又沒多大,下載發現是地雷,馬上回報退費也不用10分鐘,而且就算時間過了還是有機會寫信退錢。
- 退款明明就不難,
某人噗浪少玩一點大概就學得會了,也不一定要寫英文。 - 台北市政府……加油好嗎?
- 7天內賣東西不退錢可以罰100萬,請問覺得 便當不好吃/珍珠奶茶味道不佳/某加油站的汽油加了車子起步無力/老婆娶回來發現個性不合/投了票發現政客是個大豬頭 等等,也可以7天內要求退貨嗎?
- 為什麼昱伸、賓漢賣了全台灣30年塑化劑,現行法令只能罰15萬(好吧,聽說還在修法,要加罰到1,000萬),南亞科過勞死事件「重罰」僱主30萬,到了Android Market小App退款問題就罰到100萬?
鬼島好棒啊:D - 蘋果本來的條款是30天退費,要縮到7天內退當然沒問題……
- 問題已經不只是Google,而是整個提供線上軟體服務都可能中槍的程度。照這樣看,要是7天試用期(或猶豫期,Whatever)這個部份妥協,XBOX Live、PSN、WiiWare、STEAM這些性質相近的服務都能套用這個原則。我論全球軟體商封殺台灣市場的可能性……
鬼島好棒啊:D
▲網友Wenli精心製作了這麼一段影片,諷刺北市府的顢頇。(出處)
15分鐘與7天的差異
從新聞稿當中看起來,北市府跟Google間協商破裂的關鍵在於這15分鐘的試用期。雖然不知道雙方是如何進行的談判,筆者推測,應該不是沒人對15分鐘這一點都能確實接受,總會有人覺得網路已經夠慢了,搞個15分鐘試用整個就感覺不好。若有人自我感覺好到直接找上民代官員去申訴,站在官員角度,當然也要順勢反應民情。
從消費者角度看,有一派意見認為,試用期從15分鐘改成7天,這才是真正對消費者權益負責的改變,認為這次北市府手腕強硬,真是硬對地方。以Google來說,若今天配合北市府的規定,最顯而易見的一個改變是App的退貨率激增。可以讓一些糟糕的付費App被市場機制淘汰。這樣也有助於Android Market素質上升,消費者可以減少用到垃圾軟體的機會。
寫軟體的就是該死?
Google是一家聚集許多優秀工程師的網路公司,以一般形象來說,Google的成員通常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想法通常也比較偏向工程師向。所以在智慧財產的重視上,Google並不會給人在商言商的感覺。這也是吸引開發者留在Android平台的一個向心力。
北市府的作法雖然對消費者利多,但是另一個角度來看,開發者的訴求就不被重視。手機App不比一般PC軟體,相對單純許多,加上只要是軟體,就有被複製的可能。以手機App的單純程度,大多在數小時內就可以完成試用評估。多出來的時間只會降低使用者付費意願。到頭來只會讓開發者放棄這個手機平台。
▲安息吧,每個曾經在Android Market灑熱血爆肝的開發者(圖片來源:pocketnow.com)
Android Market罪大滔天?
坦白說,筆者想不到什麼理由可以讓Google讓步。對Google而言,15分鐘的規定放諸四海皆準,全球通用。北市府認為不符當地的消費習慣,那Google大可不用繼續在中華台北委屈。下架動作雖然有點突然,但並不令人意外。對於高手來說,生命總會自己找到出路,智慧型手機又不是只有Android能買,軟體也不一定只能從Android Market取得。只讓人覺得,這時候看到「培訓App人才 勞工局開免費課」這則舊聞的時候,特別覺得刺眼而已。
提出【7天內賣東西不退錢可以罰100萬,請問覺得 便當不好吃/珍珠奶茶味道不佳/某加油站的汽油加了車子起步無力/老婆娶回來發現個性不合/投了票發現政客是個大豬頭 等等,也可以7天內要求退貨嗎?】這個網友是不是搞不清楚狀況啊 囧rz
軟體開發者權益最重要
消費者權益是什麼?
> 太好了,T客幫現在也淪為偷渡政治的管道了。要不要每個編輯都出來發一篇政黑情緒文洗版?一點科技新聞網站的客觀性都沒有,改名叫PTT客幫好了
是啊是啊,我也覺得寫稿的人可以乾脆寫一篇要支持哪個候選人的文。
不知道為什麼蘋果可以做到,Google拒絕配合,不知道作者要不要替G社說說話。
台北國政府這堆豬頭白痴!
蘋果做得到?好好笑,蘋果應該在暗爽吧。
原本三十天的退費被北市府改成七天,蘋果應該爽到內傷了,這樣你們還覺得北市府幫你們爭取權益?真好笑。
消費者權益?一堆消費者買東西不自己看清楚再買還要怪廠商不尊重當地法律?標準的消費者是大爺的心態。
廠商不尊重當地法律 <---犯法囉 sorry
> 我只是看到一堆網友不明就裡的亂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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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做得到?好好笑,蘋果應該在暗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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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三十天的退費被北市府改成七天,蘋果應該爽到內傷了,這樣你們還覺得北市府幫你們爭取權益?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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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權益?一堆消費者買東西不自己看清楚再買還要怪廠商不尊重當地法律?標準的消費者是大爺的心態。
不愧是美國企業啊,
台灣企業去美國要遵守美國法規,
美國企業來台灣還是遵守美國法規╮(╯_╰)╭
只要罵政府就叫扯政治?
為什麼我們有意見不能表達
哪有這麼鴨霸的政府
今天不聽我的話 我就罰你一百萬
連協商都不用喔 至少要先警告吧
太獨裁了吧
> 太好了,T客幫現在也淪為偷渡政治的管道了。要不要每個編輯都出來發一篇政黑情緒文洗版?一點科技新聞網站的客觀性都沒有,改名叫PTT客幫好了
主編應該沒有發政治文的意思,只是剛好是台北市政府做的決定 ,因此綠色網軍理所當然順勢攻擊
如果今天換成高雄市政府做這決定Android用戶一樣會開罵,唯一的不同了綠軍會裝作沒看見,但可能換成藍軍炒作就是了
不過這篇的確參了太多個人情緒在裡頭,不算是中立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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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PTT客幫還蠻有梗的...XD
> 太好了,T客幫現在也淪為偷渡政治的管道了。要不要每個編輯都出來發一篇政黑情緒文洗版?一點科技新聞網站的客觀性都沒有,改名叫PTT客幫好了
贊同,這種情緒文我一直以為跟T客邦無緣的,
結果沒想到還是出現╮(╯_╰)╭
> ※ 引述《加油好嗎》的留言:
> > 太好了,T客幫現在也淪為偷渡政治的管道了。要不要每個編輯都出來發一篇政黑情緒文洗版?一點科技新聞網站的客觀性都沒有,改名叫PTT客幫好了
>
> 贊同,這種情緒文我一直以為跟T客邦無緣的,
> 結果沒想到還是出現╮(╯_╰)╭
這不是情緒文吧, 不過再怎麼說對這種國際議題沒sense只自以為天龍國人的人大概還是覺得google該乖乖聽話才是, 以後我就可以買個遊戲玩個七天後破關再退費囉~
> 斷章取義,胡說八道,態度徧頗,全無平衡報導.有多少人是支持市府開罰的,你知道嗎?憑這裏的一些留言就得到如此結論,真是令人瞠目結舌,走出你的電腦塔,往人間看看吧!你的15分鐘放諸四海皆準,真是經典名句,完全透露你們與一般消費者的隔離有多遠,又像是google官方,可以了,可以了.要看雙方的完整看法要上01,到這會被一起關入電腦塔,只有研發者利益,無視消費者權益.東西好不怕人退貨,遇到奧客,各行各業都有,不是只有你們,那也是你們賺錢中應付出之成本,智慧型財產權只保護你們不被非法販賣複製,沒讓你們踐踏消費者權益到如此地步,再次印證商人無祖國,只有$$$.
一般消費者也要知道這世界是怎麼運作的, 不要再小鼻子小眼睛小國自大了...
過兩天它也把 Store 改善成不在台灣賣 Apps ... 那就好笑了... XD
> 一般消費者也要知道這世界是怎麼運作的, 不要再小鼻子小眼睛小國自大了...
是的一般消費者都要知道這世界是財團在運作的,只是不知don't be evil 的google 怎有15min 的evil 規定.
請大財團的大研發者頂著朝天驕傲大鼻子,邊用勢利大眼睛瞪所有的消費者及市府,邊走入你的$$$的大國或$$$電腦巨塔.不要再回來了.
> ※ 引述《knud》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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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消費者也要知道這世界是怎麼運作的, 不要再小鼻子小眼睛小國自大了...
> 是的一般消費者都要知道這世界是財團在運作的,只是不知don't be evil 的google 怎有15min 的evil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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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大財團的大研發者頂著朝天驕傲大鼻子,邊用勢利大眼睛瞪所有的消費者及市府,邊走入你的$$$的大國或$$$電腦巨塔.不要再回來了.
簡單啦 就不要用就好了阿 乾脆也不要用挨奉?! 嗯... 請偉大的天龍國自行研發天龍phone和天龍market好了 天龍大國萬萬歲
PChome買東西也有很多是光碟一經拆封就不能退貨了,畢竟軟體可複製性那麼高
照北市府的說法,那我不就可以"線上購買點數"->"線上下載網路遊戲軟體"->"遊戲包月"->"7天內退費"->重複第一個步驟
可以這樣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