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靜的北歐小國挪威,接連因為爆炸案與槍殺案而受到國際社會注目。而隨著這個事件被全球媒體所追逐聚焦的嫌犯布雷維克,也隨著事件發生而有了一定的知名度。網路上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多數人強烈譴責暴力,一部份人則更進一步希望以暴制暴,將布雷維克判處死刑。
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目前以挪威奧斯陸爆炸事件,與烏托亞島(Utøya)槍擊殺人事件嫌犯身份被捕並遭到起訴。根據目前所有的新聞來源,布雷維克對這次殺人事件視為「革命」,反對移民政策,仇視穆斯林,西方媒體以「基督教激進份子」或是「911事件翻版」等形容來看待這次挪威爆炸與槍擊事件。
網路上當然也出現過不少議論,最容易被拿來當作話題的部份有幾種:
- 挪威於1905年廢除大多數罪行的死刑,1979年全面廢除死刑。最高刑罰為21年徒刑,刑期滿三分之二可申請假釋,也因此有人認為,布雷維克帶走80多條人命,平均每殺一人不用關100天就能出獄,太過不合理。
- 雖然沒有終身監禁,但根據挪威法律,如果為防止罪犯出獄後再對民眾造成傷害,可以依據「防範性拘留」以5年為單位繼續加刑。布雷維克接受檢察官偵訊時也表示,並不指望自己還有出獄的一天。
- 人權至上的挪威,據說監獄看起來「比IKEA的樣品屋還溫馨」。關一輩子「想必也很舒適」,也有不少網友開玩笑要到挪威吃免錢牢飯……嗯?不是這樣的吧!
- 新聞提到,布雷維克是《魔獸世界》與《決勝時刻Call of Duty》的愛好者,在烏托亞島行兇的時候冷靜而殘忍,使用有「開花彈」之稱的達姆彈,子彈會在擊中後爆開,創部會呈現嚴重撕裂傷。達姆彈受到1899年海牙公約規範,各國軍隊不得於戰爭中使用。但據維基百科說法,在1989年中國六四事件及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中,曾有對人使用過的紀錄。
▲槍手行兇時,自稱在iPod中重複播放著《魔戒:雙城奇謀惡夢輓歌》的配樂Lux Æterna。
臉書成立「判他死刑粉絲團」,台灣網友洗版
前一陣子,歐盟外交事務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對台灣重新處決4名死刑犯的事情,表達遺憾與譴責的新聞,激起了台灣網友對於死刑存廢議題的討論。多數人直接下了「歐盟管太寬,台灣處決死刑犯干卿底事」這樣的結論,而主張廢除死刑的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也再一次的成為炮轟的焦點。
挪威人魔的瘋狂屠殺,以及挪威法律相對的溫和,也引起了同樣的討論,有網友就注意到,Facebook上出現了名為Ja til dødsstraff for Anders Behring Breivik(贊成對Anders Behring Breivik處以死刑)粉絲團。因此包括知名部落客朱學恆等人號召網友發聲,有不少網友因此賣力響應。強調「我來自台灣,我支持死刑」的言論立刻以洗版的氣勢充斥在整個粉絲團。
▲朱學恆先生在Facebook上發起網友支持「判殺人魔死刑」。
▲歐洲網友建立的贊成死刑粉絲團,台灣網友大舉洗版。
▲更熱血的還附上了挪威文翻譯(不過看起來比較像複製貼上)
(後面還有:不同的聲音)
又在偷渡政治了,你的資料來源呢?不要老是把這裡當作你個人的政黑版可以嗎?
※ 引述《JK》的留言:
> 「但據說在1989年中國六四事件及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中,曾有對人使用過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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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在偷渡政治了,你的資料來源呢?不要老是把這裡當作你個人的政黑版可以嗎?
> 「但據說在1989年中國六四事件及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中,曾有對人使用過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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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的達姆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1%94%E5%A7%86%E5%BD%88#.E9.81.94.E5.A7.86.E5.BD.88.E8.88.87.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
有寫喔!如果對這件事不爽也可以去改喔!而且如果說228是政治事件,那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啊!
> 該網頁也沒有提供資料來源啊,英文版更是完全沒提到台灣,所以這八成又是台獨支持者憑空捏造的。
所以我才說不爽可以改掉阿!XD
他會怕死刑嗎?
死刑可以解決他對社會的看法嗎?
台灣媒體似乎太在乎死不死刑而忘了事件的原因
(然而我現階段支持台灣有死刑 畢竟在台灣有些人一定會鑽沒有死刑的漏洞)
BTW
7樓是在不爽甚麼
大不了就翻成英文嘛
所以一定要用英文寫成的文章才是真的嗎?
為了反對而反對然後又幫文章硬套關係真令人厭惡
在戰爭時,在缺乏食物時,在保護自我安全時,在執行公權力時...
所以廢死根本在掩耳盜鈴,或者說正義使者(自封)的自我安慰?
瑞典的殺人魔也有自己的正義(雖然沒人承認),
與廢死不過是程度差別吧了,
用他人的生(死)來滿足自身的正義(執念/信念),而不顧被害者及其周圍人士的利益(感受)
什麼叫以暴制暴
死刑的意義應該是中止危害社會之人的可能性
做錯事不用給予處罰??
他殺人我們還要養他??
天底下有這種道理??
不知世事的是支持廢死的人吧
真的以為這世界是他媽的真善美??
歐美國家人民素養較高都可以出現殺人魔了
台灣呢??不出五年全台大亂好不好
而是不要再婦人之仁
台灣一堆再犯率極高的罪犯
也假釋,然後一出來就再犯
根本就害死自己國家的國民
以個人的人權侵害所有其他人的人權
因為是開放性修改ㄚ~只要你喜歡都可以改!!!
不要看到維基百科就以為是真的!!!
不信可以去看看~台灣那一段已經不見了!!!
我手濺ㄚ~~~~~
還不是用他的觀念來扭曲正義兩個字。
寫文的人以他的價值觀來闡述自己的"正義"和"對"、"錯",回頭看這篇文的"寧以血腥洗手,不願隨波逐流"這段,極為諷刺啊。
這就是扭曲的正義。
光看到"據維基百科說法"這一句就覺得整篇文夠好笑、夠水準。
反方也可以去找出沒有使用到的證據,
偏偏有人在那邊炮,
炮個好幾樓一直在提網路上的文章不能當證據。
是在害怕什麼?
害怕自己所支持的立場真的如達姆彈的發明那樣殘忍嗎?╮(╯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