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的美國邁阿密男子,最近在地方法院遭到判刑將在聯邦監獄服刑四年以上,罪名是利用Apple Pay以受害者的信用卡進行了超過150萬美元的購買交易。
根據法院的文件顯示,丹尼爾‧巴特勒和他的三名同夥至少竊取了477張信用卡,隨後將它們與iPhone上的Apple Pay綁定並且到零售店去進行消費,而不需要使用到實體信用卡。最後,這個集團詐騙所得的金額至少超過150萬美元。
根據佛州中區地方法院在2018年的另一份起訴書指出,該詐騙集團的同夥Max Johnny Wesley,他設法將自己變身為竊取到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然後利用這個帳戶,在Apple Pay中設定了每張受害人的卡片。
從2015年開始,巴特勒(Butler)和該小組的其他成員開始利用Apple Pay進行消費,因此不需要向零售人員出示實際的信用卡來檢查,藉此避開被抓到的風險。目前還不知道他們是否用同樣的手法,在線上購物、以及買了多少東西。
這個詐騙集團至少涉及超過150萬美元的欺詐消費。最終,法官宣判丹尼爾‧巴特勒監禁 54個月,而 Max Johnny Wesley判聯邦監獄執行四年有期徒刑。至於另外涉案的兩人,Rachel Bishop和Laurent Pierre Louis亦將在今年12月接受法律的制裁。
- 新聞來源:9to5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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