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召開記者會,說了昨天的記者會是烏龍一場,遠航沒有要關閉,希望民航局可以讓遠航復飛。不過,恐怕事情沒有這麼「隨心所欲」。因為民航局昨天已經報請交通部,依民航法規定對遠航廢止其許可。
不管張綱維對昨天的定義是不是「烏龍」,或是當成了平行世界,但是昨天發生的事情,在我們這個世界並沒有改變,我們來檢視一下昨天記者會之後的幾件事情。
遠航昨日已經發文因長期營運虧損,資金籌措困難,將於2019年12月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而昨天,民航局一上午就已經邀請了遠航的相關主管,以及華信、立榮等航空一起來研商如何安排已經訂票的旅客轉乘,畢竟遠航的停飛對國內春節航班影響相當大。因此,遠航未來的航班可能已經被分配完畢。
由於遠航是正式行文民航局要停止一切營運,民航局於昨晚便以遠航自13日如有停止營業之事實,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對公司進行處罰,最重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報請交通部廢止其許可。
而昨天針對資遣的部分,遠航的人資也主動跟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聯繫,由於遠航公司投保員工人數約 1000 人,勞動部也表示遠航未於 60 天前提報,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可限制遠東航空的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境。
因此,首先張綱維在記者會中表示,希望下午遠航能夠復飛的希望應該是不大可能實現,甚至一週內恐怕都不大可能。畢竟這個國內首見「倒了又倒、倒了再倒,然後又說復活了」的民航公司案例恐怕要讓民航局以及交通部都頭痛上好一陣子。
其次,就算他說自己還是遠航的董事長,張綱維恐怕自己想要出國離境短期之內也不大可能。甚至,在他所謂的十億元資金還沒有到位以前,遠航是否真的已經脫離了倒閉的危機,不會再有下一次「倒閉」,一樣也還是未定之數。
此外,台北地檢署原本對遠航相關有他字案,已寄發傳票要求張綱維於今晚間7點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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