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七天猶豫期還是 Android Market 開放付費購買?

你要七天猶豫期還是 Android Market 開放付費購買?

Android 在市埸上已經是一個巨人,儘管 iPhone 火力十足,但更多廠商推出不同的 Android 裝置,不管是手機還是平板電腦,都在幫 Android 建立更多的使用人數。Android Market 的下載量也達到了100億的下載量,但在台灣,很可惜的是還不能購買付費軟體。

有錢買不到東西的時代

上週的資訊月電腦展你也有去人擠人嗎?每到了十二月,就是各家廠商表現今年的成果的時候,各家都會拿出自己亮眼的產品來讓你掏出小朋友。而今年最亮點可以說是 Asus Transformer Prime,搶在資訊月開賣,首批300台在第一時間就秒殺,買氣十足。甚至在我們的投票調查中,還打敗了 iPad 2,當然,我們更期待的是和明年的 iPad 3 對決。

Android Market 的快速成長當然是一件好事,能吸引更多開發者加入來做出更多好用的 Apps。上星期 Facebook 也推出了新的 Android app,讓介面跟上 iOS apps 版本。微軟之後也將推出 Windows Store,可以看的出來,線上軟體商店已經變成軟體在網路世界的主要通路。

但台灣的 Android Market 目前還是處於很詭異的狀態,從今年6月27日開始,北市府主張 Android Market 應該要提供七天猶豫期的退費機制之後,我們就再也不能使用台灣帳戶購買付費軟體。今年也快結束了,但還是沒有看到解決的方案或是相關訊息。

不免想要問,假如事情無法兩全,你會堅持要七天猶豫期的退費機制,還是只要可以購買 Android Market 的軟體,願意回到之前的使用條款呢?

無敵小恩恩
作者

我只是個打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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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JJ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1:00)
※ 引述《JJ》的留言:
> ※ 引述《Jacob》的留言:
> > ※ 引述《JJ》的留言:
> > > 問題不在花的錢的多少......重點在於花的錢值不值得。
> > > 花了錢卻得到一個自己完全不想用的東西,這可是很讓人賭爛的(所以花錢之前要做些功課XD)
> >
> > android market如果沒有7天猶豫期還是可以退費
> > 並沒有完全不能退的規則在
>
> 這我當然知道......只是看到"因為錢少花了也沒關係"這種看法覺得有點不對才會PO那篇文的,不是在對退費機制說三道四@@

再來補充一句:某些人連公司沒說過的話都能腦補出來了,佩服佩服!!
S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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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oIN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08)
※ 引述《Thomas》的留言:
> 怎樣!?難道台灣人只有這樣的選擇嘛!?
>
> 正確作法是等政府修法, 廠商配合執行才對
>
> 針對Google保障自己利益, 無視使用者權益的作法感到不齒
>
> 政府的規定你覺得不合理, 為何不制定自己的遊戲規則??
>
> 例如在一週內進行五次以上退費就暫停購買App權利一個月
>
> 書本類用in App訂購, 規避一些網購上的問題
>
> 不然就是分上下集, 買下集一定先買上集, 購買當下還必須存在
>
> 下集必須購買上集七天後才能購買..之類..

那葉狀師又會出來說,七天退費是無條件的,不能用這種帶有逞罰性質的條例來限制七天退費吧

試想,Google的Apps只賣台灣嗎?如果只賣台灣的話,那配合修改條例的確也無所謂(反正這時就只是獲利的問題),但請搞清楚,Apps是世界性流通的,那麼憑什麼要Google來配合這個 "小小的台灣所訂出的畸形條款" ,那樣才是不尊重全世界其他開發者及消費者吧…
全世界都沒有的退費條例,只有台灣有,是台灣消費者特別偉大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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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AngeloSu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21)
※ 引述《JJ》的留言:
> 問題不在花的錢的多少......重點在於花的錢值不值得。
> 花了錢卻得到一個自己完全不想用的東西,這可是很讓人賭爛的(所以花錢之前要做些功課XD)

大多app都不到一杯咖啡的錢,但是喝到難喝的咖啡,還可以拿去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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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Thomas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34)
※ 引述《朔影》的留言:
> 那葉狀師又會出來說,七天退費是無條件的,不能用這種帶有逞罰性質的條例來限制七天退費吧
>
> 試想,Google的Apps只賣台灣嗎?如果只賣台灣的話,那配合修改條例的確也無所謂(反正這時就只是獲利的問題),但請搞清楚,Apps是世界性流通的,那麼憑什麼要Google來配合這個 "小小的台灣所訂出的畸形條款" ,那樣才是不尊重全世界其他開發者及消費者吧…
> 全世界都沒有的退費條例,只有台灣有,是台灣消費者特別偉大嗎…╮(╯_╰)╭

所以..外國人來台灣就可以不用遵守台灣法律!?反正他們比較"大"?

麥當勞怎麼不在印度賣牛肉漢堡!?

反事本來就因地制宜, 你不贊同, 應該是跟政府當局協調

而不是犧牲是用者權益, 再利用愚蠢的使用者去逼政府

Google不是很強大嘛!?面對更鴨霸的中國怎麼最後還是妥協了??

不要在那543, 你Google不是慈善事業, 還不一個"利"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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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Thomas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36)
※ 引述《AngeloSu》的留言:
> ※ 引述《JJ》的留言:
> > 問題不在花的錢的多少......重點在於花的錢值不值得。
> > 花了錢卻得到一個自己完全不想用的東西,這可是很讓人賭爛的(所以花錢之前要做些功課XD)
>
> 大多app都不到一杯咖啡的錢,但是喝到難喝的咖啡,還可以拿去退嗎?

在美國事真的可以退的...

Costco連吃了一半的派 or 水果都照樣可以退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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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JJ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48)
※ 引述《朔影》的留言:
>
> 那葉狀師又會出來說,七天退費是無條件的,不能用這種帶有逞罰性質的條例來限制七天退費吧
>
> 試想,Google的Apps只賣台灣嗎?如果只賣台灣的話,那配合修改條例的確也無所謂(反正這時就只是獲利的問題),但請搞清楚,Apps是世界性流通的,那麼憑什麼要Google來配合這個 "小小的台灣所訂出的畸形條款" ,那樣才是不尊重全世界其他開發者及消費者吧…
> 全世界都沒有的退費條例,只有台灣有,是台灣消費者特別偉大嗎…╮(╯_╰)╭

其實要Google配合台灣法律個人倒無所謂,但還是希望要Google配合的法律也合理點,畢竟用"郵購"的相關規定套用在"軟體商店"怎麼想都不對勁,也希望協商結果能獲得雙贏的局面(≧▽≦)

至於AppStore配合的部份,那也沒怎麼樣......就只是另外一種的解決方式而已,沒啥好爭的吧@@
nvsJ5rL490
27.  nvsJ5rL490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48)
※ 引述《無敵小恩恩》的留言:
> ※ 引述《regmax》的留言:
> > 這篇怎麼感覺是作者度濫買不到Android軟體於是發個投票文取暖一下...
> 作者用 iOS,不用買 Android 軟體 XD
原來我誤會了 真是抱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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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Lin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2:53)
軟體買不到有猶豫期有屁用阿....
S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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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SoIN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3:04)
※ 引述《Thomas》的留言:
> 所以..外國人來台灣就可以不用遵守台灣法律!?反正他們比較"大"?
>
> 麥當勞怎麼不在印度賣牛肉漢堡!?
>
> 反事本來就因地制宜, 你不贊同, 應該是跟政府當局協調
>
> 而不是犧牲是用者權益, 再利用愚蠢的使用者去逼政府
>
> Google不是很強大嘛!?面對更鴨霸的中國怎麼最後還是妥協了??
>
> 不要在那543, 你Google不是慈善事業, 還不一個"利"字罷了

我從沒說Google會是慈善事業,那是你們搞得好像Google得變成慈善事業來討好消費者…

所以你上面不是說了,麥當勞不在印度賣牛肉漢堡,所以Google也不在台灣賣Apps啊…
而Google沒協調?那你去看一下眼科比較好吧…就是協調了之後台北市政府堅持要7天無條件退費,所以我說了,對Google而言,開放等於獨厚台灣惹毛全世界其他開發者及消費者,那麼退出這台灣市場就是對一個企業最合理的方式了,請不要以一個小小台灣的思維去看Google,畢竟Google是國際企業,沒必要特別配合台灣的,尤其你認為台灣市場多大?
面對中國,Google的確可以因為一個”利”字而屈服,但可笑的是小小台灣有這本事?


回主題,七天退費本來就是不合理的,那是早年因為郵購形態而生的,畢竟光是運行就要好3~5天…,而且要退貨還得花時間包裝回去,再花時間到郵局填單子寄送,最後運費得你自己出

也因為如此,考量到郵購上的東西單價較低,所以一般人收到後就算不好用,也不會閒著沒事寄回去,但數位產品呢?所以這才是法案中最腦殘的地方,竟然把傳統郵購的條例延伸到數位商品上…

最後,如果台北政府是先協調後,協調不成再開罰,那也許還說得過去,但先罰再協調…,請問是誰再綁架誰?不就是台北市政府企圖用畸形條款來綁架企業嗎?

「台北市政府先罰後協調,而Google因為協調不成而暫時退出台灣市場」
我覺得上面的很合理啊,難不成企業因為滿該國體制時,連退出該國市場都無法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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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zzz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4:07)
這幾天market在特價10天內某些軟體3元台幣
我翻牆出去買,有遊戲、應用程式、動態桌布
真實試用的結果,
15分鐘之內都可以決定要不要退款,
且退款就只是在market按一下退款按鍵就完成了
這樣還要七天?
in App購買就不適用消保法七天規定?
只要是在網路買的都適用好嗎!
不合時宜的法律,立法怠惰的立委,遇上濫用的政府拿著雞毛當令箭,以及盲目支持的群眾,合譜一曲台灣消費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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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JR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5:46)
╯-__-)╯ ╩╩
重點是立法委員整天作秀,有問題的法律也不好好修正,再來就是輪到天龍國的市府官員作秀,買App還要去跑VPN繞一圈,要不是後來有修正買過的可以下載,要不然我之前買的軟體連更新都有問題。

沒水準也要有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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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au3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6:50)
※ 引述《1135605508》的留言:
> 台北市政府別擾民了╯-__-)╯ ╩╩

奴性過重的消費者還是別自擾了吧...╮(╯_╰)╭
很多人都有自己的LP,應該不需要去捧別人的...尤其是老外的...還自以為自己有國際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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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小強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7:18)
政黨再輪替一次好了,至少以前不像現在有那麼多白痴的政策!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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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S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8:21)
※ 引述《小強》的留言:
> 政黨再輪替一次好了,至少以前不像現在有那麼多白痴的政策!囧rz

再白癡的政策都沒有上個政黨的陳小匾自私自利變賣國土洗錢
造成現在房價被投機客搞到失控來得白癡

如果你認為藍綠政策一樣鳥,這次你要不要乾脆投橘黨 ??
加油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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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阿扁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18:41)
※ 引述《S》的留言:
> ※ 引述《小強》的留言:
> > 政黨再輪替一次好了,至少以前不像現在有那麼多白痴的政策!囧rz
>
> 再白癡的政策都沒有上個政黨的陳小匾自私自利變賣國土洗錢
> 造成現在房價被投機客搞到失控來得白癡

哈啾~!
有人叫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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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Lud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22:18)
標題本身就有錯,根本是引導作答,假裝問問題,實際上自己的立場偏頗。
請問七天猶豫期=無法開放付費?
完全錯誤。
上面有人提到因為google是國際企業=無法在地化。
一樣完全錯誤,所有大企業都會因為各個國家法律的差異而做出修改,google有,APPLE有,RIM有。google RIM 在印度有沒有因為加密無法監控,需要跟政府妥協? APPLE也打算讓大陸人用人民幣結算APP(有人說用美金買APP還要付境外手續費很理所當然嗎?)
只是因為台灣太小,用戶太少,賺的錢太少,google懶得改。很多大企業都是這樣,身為消費者這樣不被重視,你可以被屈服(拳頭小,很現實),但不應該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或是自己矮化自己的權利。 七天猶豫期可不可以縮短,改成一天,可以討論,我自己覺得在沒有試用版的情形下15分鐘太短,尤其不是每個軟體用個三五分鐘就能夠了解的。
前面有人說改為七天google就會與開發者作對,這根本是謬論,試想台灣使用者佔全球才多少,有多少開發者會注意到,另外有多少開發者注意到台灣的使用者條款改變,改台灣全球就得跟著改也根本說不通,哪個國家的MARKET沒有差異?
說到底還是拳頭小,拳頭小可以孬,但不該覺得孬很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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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czw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22:34)
七天好像太長 其實三天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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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Incus (發表於 2011年12月12日 22:55)
台灣真是澳客天國,喜歡以民粹來處理事情,所以才會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商人本來就是在商言商,又不是做慈善的,Google不想賺你台灣人的錢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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