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聯邦法官作出了裁決,認為高通濫用了其在無線晶片領域的壟斷地位,並向手機製造商收取過高的專利費用。這場判決讓高通產生了巨大的損失,因而高通進行上訴。而最近最新的判決結果下來,高通盼到了大逆轉,只是眾多手機廠商可能不樂見這樣的結果。
在高通的商業模型中,其收入主要來自於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透過提供手機廠商以處理器與基頻晶片獲得收入;第二部分則來自於專利與授權費用,若其他公司使用了高通的相關專利,則要按照手機出廠價的一定比例付費。
2017年,美國政府下屬部門聯邦貿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 控訴這家全球通信巨頭涉嫌壟斷,認為其濫用了高通在晶片市場的主導地位,迫使手機廠商與其達成專利授權協議——如果手機廠商使用了高通基頻需要付費,但如果廠商使用了其他基頻晶片,則要向高通支付更高的專利費。
2019年聯邦法官作出了裁決,認為高通濫用了其在無線晶片領域的壟斷地位,並向手機製造商收取過高的專利費用。
而這場訴訟對於高通來說之所以關鍵,是因為FTC對於高通的指控實際上是在全盤否定這家通信巨頭的商業模式。這意味著,手機客戶們可能會推翻之前簽訂的協議,而高通也需要重新與他們訂定新的專利授權費模式,而且還不得停止供應晶片。
高通為此會損失巨大的利潤。2018年高通財報的數據顯示,其晶片解決方案業務雖然營收超過了總收入的70%,但公司接近50%的利潤是由專利授權業務提供。
同月高通隨即上訴,主張自己並沒有阻止手機廠商使用其他公司的技術,而專利授權模式則是從類比通訊時代一直沿用下來的收費模式。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高通高級副總裁斯奈德也表示,高通想表達的是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高通阻礙了手機市場和晶片市場的競爭,高通沒有違反《反壟斷法》。
時間來到2020年8月12日,美國法院宣佈正式推翻了先前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高通壟斷問題的裁決,法院認為高通沒有對採用其他公司的調制解調晶片的銷售徵收反競爭附加費,FTC方面也不能證明這家主導了晶片市場的通信公司從事了壟斷活動。
對於高通來說,它贏下了關鍵一戰。
斯奈德此前也提出,FTC控訴高通更大的背景是——FTC背後所代表的其實是蘋果,「他們擁有共同的利益」。
斯奈德表示,「共同的利益」是指,蘋果和FTC雙方私下已經簽訂「共同利益協議」,溝通如何打擊高通,進而實現打擊高通所服務的Android手機陣營的目的。「蘋果宣稱這是整個產業與高通的衝突,實際上蘋果的真正動機是打擊它的Android競爭對手。」
現在從結果回頭看,似乎一切早就已經結束。去年4月蘋果和高通達成和解後,雙方直接結束了在全球多達幾十次的世紀訴訟,而蘋果也為此支付了先前拖欠的47億美元費用。
蘋果在5G基頻晶片上全面轉向高通,同時也導致了老對手英特爾捨棄了先前在5G相關技術上的研究。
在最新上訴法院的判決中,法官一致站在高通這一邊,在56頁的判決書中表示,高通的「無授權、無晶片」策略並未對同業的數據機晶片銷售造成阻撓競爭的負擔,也未損害市場競爭。
只是,這場判決看在英特爾的眼裡可能不是滋味,
英特爾為了力抗高通長達10年之久,投入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聘請數千名工程師,還併購了兩家公司,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而且連戰友蘋果最終都選擇與高通和解。感覺這十年的努力根本就是陪著演了一場戲。
此外,蘋果與高通是上演了大和解,但是其它手機廠商可就沒得選擇了,未來要使用高通的晶片,就要繼續乖乖的繼續繳納授權費。
- 新聞來源:ping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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