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報告指出,Google利用搜尋優勢加上Chrome瀏覽器助攻、組合拳打競爭者

反壟斷報告指出,Google利用搜尋優勢加上Chrome瀏覽器助攻、組合拳打競爭者

在美國國會反壟斷小組公布的報告中,對於Google的部分描述相當詳盡,認為這間大公司利用他們在搜尋上的絕對權力,加上眾多免費服務的擴張,在網路上佔有了主導地位。

委員會聲稱Google透過偏袒自家服務打壓第三方競爭對手,統治了從廣告到地圖的各個市場。這份報告還警告,Google公司不斷增長的雲端業務和針對Fitbit的收購計畫,可能會進一步強化這種不公平的壟斷地位。

反壟斷報告指出,Google利用搜尋優勢加上Chrome瀏覽器助攻、打壓競爭對手

在這份近450頁的報告中,主要是由民主黨監督,報告指出Google、亞馬遜、蘋果和Facebook享有壟斷權力,建議國會修改反壟斷法,迫使這些公司分拆部分業務,同時提高收購的難度。

報告指出,Google在網路搜尋佔絕對主導地位,在美國的桌機和行動裝置上分別佔據了81%和94%的搜尋主導比例。

報告還指出,Google濫用其搜尋領導者的權力,迫使垂直網站交出有價值的數據,並利用其搜尋優勢進入鄰近市場。此外,Google還利用了其對Android系統的控制,擴大了其在網路瀏覽器的市佔率,並偏袒旗下其他業務。

搜尋的壓倒性優勢

許多公司,包括大型上市企業和那些被Google視為競爭對手的公司,告訴小組委員會,他們「絕大部分依賴於Google的流量,市面上沒有任何其他搜尋引擎可以作為替代品。而且,他們被迫在Google廣告上投入越來越多的資金,因為越來越多的競爭者導致他們的產品出現在搜尋結果中的難度。

而Google則透過將自家的服務放在搜尋結果的頂端,來推廣自家的產品,並且透過「演算法懲罰」來打壓旗下各項服務的競爭對手。

Google在搜尋領域利用了競爭對手和消費者。甚至模糊了付費廣告和一般內容之間的區別,委員會認為這可能違反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5條,該法條禁止企業欺騙消費者。

Chrome瀏覽器成為控制的入口

Google並且透過從Android系統和Chrome所收集到的數據,用於其他業務領域。

小組委員會認為,Chrome在瀏覽器市場的市佔率優勢,更為Google的線上搜尋以及線上廣告,提供了一有力的武器。

報告中指出,Google的高層鼓勵員工利用Google的主導優勢來推廣其他產品。

2009年,現任首席執行長Sundar Pichai還領導著Chrome瀏覽器的開發計畫。報告指出,當時他鼓勵Chrome團隊持續「透過Google.com推廣Chrome」,並「推動使用者將Chrome設置為預設瀏覽器」。

報告中還列舉出2009年間,Chrome員工之間流傳的一封郵件,其中有寫道「我發現Google在Google.com上非常高調地推廣Chrome,這非常令人吃驚」。

2010年,當時還是Google CEO的Eric Schmidt則在對公司的內部演講中表示,「雲端運算的興起,意味著瀏覽器成為使用者使用雲端服務的入口,而這將對Google的成功越來越關鍵。」這些都意味著Google有意識地透過Chome的優勢,來交叉推動其他業務的擴張。

併購帶來擴張

這份報告也講到他們在2007年收購了廣告技術公司DoubleClick。

報告指出Google將DoubleClick收集到的使者數據,與Google本身的產品使用者數據合併在一起,例如Google地圖、Gmail。透過這些結合,Google可以分析更多的使用者數據,擴張自己的版圖。透過這些併購,讓Google的權力變得更大。

因此,針對目前Google以21億美元收購Fitbit的案子,報告也指出必須要審慎考慮。Google收購Fitbit的提議,目前已經因為美國的審核擱置了近一年的時間。

Google的聲明

針對上述的報告內容,Google發表聲明指責這篇報告是只講自己的競爭對手的觀點,而不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思考問題。

「Google的免費服務,如搜尋、地圖和郵件,至今已經幫助了數百萬美國人,我們已經在研發上投資了數十億美元來創造並且改進這些產品。我們在這個競爭激烈的領域中,公平地競爭。

我們不同意今天的這份報告,內容包含了來自搜尋以及其他服務商業競爭對手過時且不準確的指控。

美國人並不會希望國會破壞了Google的產品,或損害他們每天都在使用的免費服務。反壟斷法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而不是幫助商業競爭對手。

今天的這份報告中的許多提議,無論是拆分公司業務還是削弱,將對消費者、美國的技術領導地位和美國經濟造成真正的傷害,毫無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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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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