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未戴者最高罰款1萬5000元

12月起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未戴者最高罰款1萬5000元

我國自11月以來境外移入個案已累積52例,指揮中心今天正式公布「秋冬專案」,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在室內空間不戴會罰,但餐廳有適當距離、隔板不受限。在室外不戴則會勸導,人潮擁擠處控管人數總量。

在強制戴口罩部分,陳時中說,自12月1日起,八大類場所包含「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如果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由於上述場所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未來採用「室內開罰,室外勸導」的方向,如果民眾在室內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有隔板等防護措施,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此外,指揮中心也公布了八大類場域的詳細規範,包括像是醫療照護包含醫院、診所以及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包括有高鐵、台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計程車之車廂以及場站。

另外,像是健身房、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等觀展觀賽的民眾也需要戴口罩。

 12月起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未戴者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金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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