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VentureBeat報導,前天,美國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涉及兩個乳腺癌基因的專利案。
這起案件涉及代號為BRCA1和BRCA2的兩個乳腺癌基因,其發現者為Myriad Genetics,該公司在1998年被授予使用這些基因的專利。然後,Myriad公司開發出了一種診斷這兩種基因是否變異的方法,每次診斷收費3,000到4,000美元。Myriad公司上一財年從相關專利中獲利超過4億美元,占其總收入的比例的80% 以上。另外,該公司還禁止其他公司開發類似診斷方法。
2009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公共專利基金會(PUBPAT)等就此聯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他們認為基因是大自然的產物,某一家公司不應獨自佔有上述基因的專利,這種做法事實上是在阻礙人類創新。
2010年,紐約的一家地方法院廢除了這項專利。但是,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決,支持Myriad公司的訴訟請求。2012年,美國最高法院要求CAFC重新審理,後者堅持自己的判決,案件再次回到最高法院手中。據悉,美國最高法院預計在今年 6 月作出最終判決。
目前,人類2萬多個基因中已有超過兩成涉及形形色色的專利。
雙方的爭議主要圍繞著專利本身。CAFC認為Myraid獲得這項專利是理所當然,這同時也能給這些科技公司動力。而 ACLU和 PUBPAT這邊則認為,Myriad公司可以獲得「方法」的專利,但不能獲得「物件」的專利。
1955年4月12日,脊髓灰質炎疫苗的發明者Jonas Salk在一檔電視節目中討論疫苗給美國社會帶來的衝擊。節目中,主持人Edward R. Murrow問 Salk:「誰擁有這種疫苗的專利?」其實這應該是一個比較合理的問題,但Salk卻大吃了一驚。他答道:「應該是所有人,這不應該成為專利。你能取得太陽的專利嗎?」
目前,已經有超過4,000個基因組(約為人類發現的基因組總量的20%)已經被至少一項美國專利所涵蓋,包括阿爾茲海默症、結腸癌、哮喘等。基因專利帶來的獨佔權可以持續20年之久,在此期間非所有權人使用該專利基因進行醫學研究、診斷或治療都將受到限制。
如果人類基因可以被授予專利權,那麼這些專利持有方必然會限制其競爭對手進行相關研究,阻礙科學發展;如果最終沒有被授予專利,那麼這些科技公司的激情將會大打折扣。
無論怎麼判決,都將會人類信仰的本源帶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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