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美國休士頓的男子,因為在Gmail中夾帶了一些與兒童色情有關的圖片而被警方逮捕。但是警方為什麼會知道他的Gmail郵件中有兒童色情圖片呢?美國警方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表示:是Google主動報案的。聽到這個新聞,你是否害怕自己隱私沒有保障呢?
Google從以前其實就會用演算法來掃描我們的郵件,找出一些關鍵字,然後針對我們為目標族群發送一些特定的廣告,由於我們免費地使用Google的服務,因此讓Google在我們的信箱中進行一些商業行為,似乎也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Google的郵件掃描還當起了偵探,透過掃描郵件內容發現這位名叫Henry Skillern的美國使用者,在Gmail中發送了帶有兒童色情圖片的內容,甚至還主動向美國失蹤與被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NCMEC)舉報。這個事件似乎就不能與商業廣告行為一概而論了。
就在Google向警方舉報之後,警方在Henry Skillern的平板以及手機中發現了更多兒童的色情圖片,以及向朋友發送簡訊、Email討論這些兒童色情圖片,警方於7月29日將他逮捕。
▲Houston警方公佈之照片
Henry Skillern被查出是一名登記有案的兒童性侵犯,而在這個案件上,Google的作法當然是為社會除害。但是案件報出來後,有更多的人擔心,Google此例一開,會不會以後有更多假兒童保護之名的技術,行侵犯大眾隱私之實的行為。
也就是說,為了防止犯罪,這些網路巨頭是不是就有權利審查我們每一個人的信箱?
Google的掃描機制
上面的言論聽起來像是另一種白色恐怖。但是其實科技巨頭在設計這些機制的時候,首先也想到大眾會擔心隱私的問題。
因此,Google會審查我們每一個人的信箱,這是沒錯的。但是,這個動作是不是就侵犯了我們的隱私呢?那不見得。
來檢視看看Google關於兒童色情圖片的掃描機制是怎麼設計的,在去年夏天Google宣布他們設置了2百萬美元的兒童保護技術基金,來鼓勵發展更多關於兒童保護軟體的時候,揭露了其中的原理。
Google早在2008年就設計了這項針對兒童色情圖片的掃描機制,這項機制是將圖片複製到其它的地方,利用特定的電腦軟體去進行偵測辨別,所有的圖片影像都經過加密,因此人類也無法看到圖片的內容,透過將每一張圖片進行分類以及指派特定的ID號碼,當偵測到該圖片有問題時,就會指向原始的Gmail帳號。因此,在既可以保護大眾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還能偵測出有問題的兒童性虐待、兒童色情圖片。
因此,在理論上是沒有任何「人」可以看到你的郵件的內容。當然你可以說負責掃描的「機器」是可以來解密分析,好像你的郵件內容還是會在某個地方被檢視。但是機器並不是人,機器這樣做算不算侵犯你的隱私?
那麼我們來想想,如果你擔心機器會侵犯你的隱私的話,你擔心的點到底是什麼?
如果你的主張是「Google不該掃描你的郵件」這件事的話,那麼Google早就已經在很久之前的廣告關鍵字設計上,已經掃描你的郵件了。如果之前沒有擔心過這件事,那麼為什麼現在才擔心呢?
答案也很明顯,因為現在我們發現Google會報警。
假設我們完全相信Google的說法,那台神秘的機器是完全加密的,人類是完全不知道我們信箱的內容的。但是當Google報警之後,不是全世界都知道你做了什麼事了嗎?
當然,兒童色情虐待是不可容忍的,目前Google也把關的還很好。我們也相信自己這輩子與兒童色情犯罪完全沒有關係,因此Google在這方面可以當他的包青天,要報警就報警,跟我們沒有關係。但是假設未來某一天,Google換了老闆,甚至把自己視為網路警察,增加了他們犯罪偵測機制的領域呢?
比方說,婚外情算不算犯法?當然算!可不可以容忍?不可以!那麼,我們來把Gmail中所有跟婚外情相關的郵件都揪出來好不好?
我們擔心的其實是Google會不會擴權。畢竟他們是商業公司,哪一天真的要硬幹,大眾對他們也沒有約束能力。
科技巨頭的約束力比紙還輕
Google不會硬幹嗎?千萬不要相信商業公司!這些科技公司有權力在手,很容易就跨越了那條線。2012年,微軟就曾經入侵過一個部落客的Hotmail信箱。
當時還是微軟Windows部門領導者的Steven Sinofsky從某個朋友那兒收到一封email,這個朋友從一個經常泄露新版程式截圖的法國部落客那裡收到一段程式碼,然後這個朋友覺得Steven Sinofsky應該要檢查一下這段程式碼。
Steven Sinofsky發現這段程式碼是從Microsoft Server SDK中抓出來的,Steven Sinofsky就跟公司負責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的調查部門聯繫,調查部門決定調查這個法國部落客的真實身份。
怎麼調查呢?對於微軟來說很幸運的是,這個法國部落客註冊的郵件正好是微軟的Hotmail信箱。所以微軟就這麼打開了他的信箱,去調查他的身份....
誇張嗎?但微軟當時在他們的Hotmail服務條約中,的確有這麼一段聲明,就是說當在基於保護微軟的財產與權利的前題下,微軟有權檢視使用者的Hotmail內容。
之後透過郵件的通信內容,微軟成功查出公司內部員工Kibkalo就是泄露資料給法國部落客的罪魁禍首。
就像微軟的服務條款一樣,Google也有自己的一套保命條款。去年Google在新版的Gmail的服務條款中有明確的聲明,所有來往郵件都會進行分析。
Gmail的使用者簽了同意條款,讓Google掃描他們的郵件當然是沒有問題。但是這裡又衍生出其它的問題:如果是非Gmail的使用者,寄信給Gmail的使用者,Google是否又有權掃描他們的信件呢?
Google去年就被這樣一群團體控告,控告方的律師表示,他曾經透過非Gmail的信箱郵寄給Gmail的使用者,結果發現他的信件也遭到Google掃描機制掃描,他並非Gmail的用戶,也沒有向Google簽過同意條款,Google無權掃描他的信件。
上面這個案件還在審理中,不過就如這個案件一樣,電子郵件雖然是我們每天使用的服務,但隨著使用的時間越長,我們只會發現其中存在越多新的隱私問題。科技巨頭與一般使用者之間,在隱私與擴權之間的拉鋸戰永遠不會結束。
新聞來源
會分析你的資料來發送客製化廣告
google又不是慈善事業
要是真的給你免費用,那它的財報從哪來
總之要用google本來就該付出一些代價
從 以錢易物 變成 以物易物 罷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 google早在隱私條款上寫得很清楚了
> 會分析你的資料來發送客製化廣告
>
> google又不是慈善事業
> 要是真的給你免費用,那它的財報從哪來
google是廣告公司呀,記錄搜尋投放廣告就夠了
不過我們好像都同意了隱私條款QQ
想去扒糞請便。╮(╯_╰)╭
就是服務提供商想改條款就改
想幹嘛就幹嘛~
所以擔心的人請搞台Server出來,所有服務都自己架設吧…
Google充其量只是樹大招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