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講過美國竊賊偷了 iPhone 後將手機轉賣,還有一連串的產業鏈,不過我們最關心的還是如果今天手機被偷了要怎麼找回來?甚至一開始要怎麼防止手機被偷。小編的 iPhone 就曾經在外流浪三個月,來看小編的 iPhone 最後是怎麼回家的。
手機不想被偷?那就看好它
話說某天小編和朋友到平溪線的十分車站假日小旅行,在紀念品店寫明信片,要拿手機出來抄地址,之後就很開心的離開了,等到要拍照時才想起來手機放在店裡,當然,回去的時候已經不見「手機」影了。
建議女生可以把手機放在包包最外面的內袋,如果真的怕忘記放到哪裡去,也可直接掛在脖子上,男生比較少背包包的,在放口袋時也建議選擇比較深的口袋,之前小編就有朋友的口袋很淺,離開座位後手機就留在位置上了。
記下遺失地點的環境,是否有監視器
發現手機不見了,第一件事就是到派出所去報案做筆錄,不過這個時候就尷尬了,小編只記得是紀念品店是在哪條街上,車站出來「大約」第幾家,警察問說現場有沒有監視器,小編完全答不出來,好險十分這個地方是個小鎮,警察打一通電話就知道是哪一家了,還記得警察有點跳腳的問對方:「你們家怎麼沒有監視器啦!」真的是非常有人情味。
▲ 人潮洶湧的十分老街其實店家不一定會裝監視器
到警局報案之前,記得要先記下手機遺失地點、附近的環境、哪個角度有監視器,詳細地和警察說明,能夠更有效率地幫助警察辦案。
自己的手機特徵要記得,盡量讓手機保持電量、連線
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問小編,你的手機有什麼特徵嗎?除了手機型號之外,小編也詳細描述了哪裡有刮傷,手機殼是什麼顏色、什麼圖案,這些都可以記在筆錄中。雖然說手機被偷走後手機殼會被拔掉,不過能夠多詳細就多詳細。
▲ 使用特別的手機殼、貼貼紙,都是方法
在做筆錄的同時,朋友們當然拼命地打電話,不過小偷當然不會接,而且當下非常不幸的是小編的手機其實快要沒電了,到最後轉入語音信箱,可能自動關機了,等到我們用警察局的電腦連上 iCloud 的「Find my iPhone」,沒電的手機也無法顯示位置。
▲ 沒連線的裝置就無法顯示位置喔!
出門的時候盡量讓手機不要處在低於 20% 的電量,隨時準備著行動電源,雖然「Find My iPhone」可能在定位上比較耗電,到沒有 Wi-Fi 的地方也要靠行動網路,但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有連線還是比較好的。
手機盒子留著有妙用,IMEI 碼記錄下來
報案的時候警察問是否記得手機的 IMEI 碼,小編立馬撥給室友請求救援,雖然手機買了兩年了,但是當初的盒子並沒有丟掉,所以室友很輕鬆的就可以看到 IMEI 碼回覆給小編,如果等小編回到市區在報案可能就太晚了。
▲ 盒子後方下面的貼紙就可以找到 IMEI 碼
不少人在買了手機之後,盒子可能都不會留著,其實不管有沒有留,只要有記住 IMEI 碼就沒關係,IMEI 碼相當於手機的身分證字號,是一定要記下來的資訊。平常在手機裡其實找到這組號碼,除了留下盒子,建議大家可以手抄下來放在筆記本或是皮夾,在要報案的時候就能用到,而且最後手機找回來,警察也是看內部的 IMEI 碼是否和你當初報案的一樣,你也要用這組號碼確認是不是自己的手機。
牢記幾位家人、朋友的電話號碼
其實小編在打給室友前,完全不記得室友的號碼,是打給一位好友後才查到,雖然每天朝夕相處地住在一塊兒,不過真的需要對方幫忙的時候卻完全想不起來,雖然室友不是特別拿來救援用的,但是平常還是要牢記幾組啊!
▲ 以前有隨身電話小本,現在有誰還有用呢?(舉手吧)
現在的人有了手機其實很少會把電話號碼背下來,小編也只記得家人及一兩個朋友的,一旦手機丟了真的差點求助無門,建議大家還是將平時生活在一起的人的電話背下來。
筆錄上的聯絡電話,記得留會接電話的人
報案要留一支電話讓警察找人,小編的家人遠在他鄉,所以留朋友的電話,殊不知在手機失竊一個月之後,警察就找到了!但是因為朋友看到陌生來電不會接(擔心是詐騙電話),因此硬生生又拖了一個月,警察才找到小編,警察還是透過傳統的信件寄到戶籍地址,通知小編到警局,只能說一波三折。
一般人在報案的時候多會留自己的電話,不過當下小編的手機失竊,所以就留朋友的電話,因為申請 SIM 卡可能沒有那麼快核發,即使留家人的電話也無法聯絡到小編,不過這些考量真的見仁見智,大家可以考慮當下的情況看要留哪一支電話號碼給警察,甚至多留幾支,就不會跟小編一樣又多等了一個月。
所以小編到底是怎麼找到手機的?
就像前面說的,其實警察在手機失竊一個月後就找到了,負責手機等電信相關業務的是「電信警察」,他們會在「尖峰時刻」(如:假日),過濾全台灣的通聯紀錄,找出你失竊的手機是否有發話。
而在警察追蹤到發話地點、發話號碼後,並不會馬上要求對方報案,警察會先請你到警局說明,再次做筆錄,詢問你是否要繼續追查下去,確定之後才會著手調查。
而警察查到拿小編手機打電話,發話號碼的登記名字是一位家住在台東的大學生。約莫幾週後,警察會又再次聯繫小編,才知道原來小編的手機是被一位香港僑生在紀念品店拿走,這名僑生之後就把手機賣到西門町的手機行,手機行再轉賣給這位大學生。其實最可憐的就是這位大學生,因為他的手機跟錢最後都沒了,小編也因此出了一次簡易庭。
手機行不會問手機來源而直接重置,資料要自己保護
在簡易庭時,手機行老闆表示僑生拿著手機到店裡出售時,只說是自己的手機不會再用到,老闆之後也直接進行重置賣出。
由此可知,手機行、通訊行並不會真的調查手機來源,所以有時候網路上買到的二手手機可能是「贓物」。雖然手機有被「重置」,不過因為小編平時有備份的習慣,而且並不會用手機拍私密的照片,也會定期將照片匯到電腦裡,所以資料這個部分並沒有太大的危險,現在「Find My iPhone」也有遠端刪除手機資料的功能,大家不妨學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 現在可以遠端清除資料喔
只能說小編的手機能夠回家真的是很幸運,遇到熱心的警察,還有平時也有一些準備,資料也沒有完全遺失。現在出門都會開啟「Find My iPhone」的定位功能,盡量保持電力,就當作是學了一課,希望大家不會跟小編一樣經歷一次和手機的「生離死別」。
▲ 小編的手機回家了!
延伸閱讀:
若是像這種情況
臺東大學生有沒有辦法向手機行求償?
還有拿走(偷竊)手機的僑生有辦法抓到嗎?
我記得Apple說沒有那組帳密的話任何人都無法重置手機啊?
還是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洗掉了?
※ 引述《Xerath》的留言:
> 想問一下
> 若是像這種情況
> 臺東大學生有沒有辦法向手機行求償?
> 還有拿走(偷竊)手機的僑生有辦法抓到嗎?
※ 引述《jimmyfu》的留言:
> 如果有登入Find My iPhone的話重置手機不是需要密碼?
> 我記得Apple說沒有那組帳密的話任何人都無法重置手機啊?
> 還是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洗掉了?
> 如果有登入Find My iPhone的話重置手機不是需要密碼?
> 我記得Apple說沒有那組帳密的話任何人都無法重置手機啊?
> 還是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洗掉了?
Find My iPhone 分成兩階段運作,
第一部分是 System Lock,第二部分是 Activation Lock。
System Lock 可以被洗掉,
但是 Activation Lock 完全無法迴避。
System Lock 部分就是鎖定螢幕、顯示訊息、回傳位置這些,
這個部分可以被系統重置洗掉;
因為執行重置動作時,設備是在半開機狀態,
作業系統根本沒有載入,自然無法發揮功效。
Activation Lock 則是由 iCloud 鎖定機器的 IMEI。
一旦 iCloud 登記 IMEI 為失竊狀態,
手機就算被重置,也無法啟動。
亦即手機就會變成磚頭一塊,所有功能都無法使用。
唯一解開 Activation Lock 的方法,
就只有用 iCloud 帳號密碼登入解除。
System Lock 的功能在 iOS 6 就有,
但是 Activation Lock 的功能是在 iOS 7 以後才實作。
換句話說,灌 iOS 6 的 iPhone 一旦失竊,
竊賊確實可以把整支手機洗掉變成新系統。
但是灌 iOS 7 或 iOS 8 的 iPhone,
失竊後就是磚頭一塊,目前沒有任何方法破解。
是你自己不小心"遺失"吧! "遺失"和"失竊"這兩個詞的解釋差很多耶,遺失有包含使用者的錯誤...
況且,別人撿到沒還、送警的情況下屬於侵占罪,法條上只是小罪;不同於竊盜罪等。
但是,一個文字工作者,卻對這種遣詞用字...,雖然是科技網站...,不是文字相關科系就可以隨隨便便的下筆...,這也太...╮(╯_╰)╭
> 失竊一個月?
> 是你自己不小心"遺失"吧! "遺失"和"失竊"這兩個詞的解釋差很多耶,遺失有包含使用者的錯誤...
> 況且,別人撿到沒還、送警的情況下屬於侵占罪,法條上只是小罪;不同於竊盜罪等。
> 但是,一個文字工作者,卻對這種遣詞用字...,雖然是科技網站...,不是文字相關科系就可以隨隨便便的下筆...,這也太...╮(╯_╰)╭
「原來小編的手機是被一位香港僑生在紀念品店拿走,這名僑生之後就把手機賣到西門町的手機行。」
原來這就是"遺失"的定義啊,了解了
況且,也很感謝大大看了整篇文章之後,很用心地提醒我們要注意罪名不要說錯
雖然這只是大大的一個留言,不過卻讓我長知識了啊 ╮(╯_╰)╭
※ 引述《Xerath》的留言:
> 想問一下
> 若是像這種情況
> 臺東大學生有沒有辦法向手機行求償?
> 還有拿走(偷竊)手機的僑生有辦法抓到嗎?
> 「原來小編的手機是被一位香港僑生在紀念品店拿走,這名僑生之後就把手機賣到西門町的手機行。」
> 原來這就是"遺失"的定義啊,了解了
不曉得你到底在酸什麼。
作者一開始把手機放在紀念品店人離開,這就叫做「遺失」。
該名僑生撿到遺失物品不歸還的行為是「侵佔」,不是「竊盜」。
很難理解嗎?
民法第950條規定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簡言之,那個大學生是循正當管道購買該手機,你要他返還,必須先支付他購買該手機時所付出的金額,假設他跟老闆買3000,你必須支付3000給該大學生,才能取回手機
不過就算現在,你知道法律規定如此,你也不可能誠實的照做,去補償那名大學生,還好意思說大學生最可憐
字裡行間充滿錯誤資訊,在在誤導讀者,SIM卡補發到門市填單後不用5分鐘就能完成,留一個不接未知來電朋友的電話,造成承辦員警的困擾,標題用的失竊根本唬爛,正確是遺失,失竊是在指對方主動去竊取你的所有物,扒手去摸你錢包,去扒你口袋中的手機,遺失是你東西忘在那,被後來者據為己有,則成侵占
這貨到底是T客邦從哪找來的,錯誤資訊宣傳器就算了,還兼仇恨吸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