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新八卦:USB-C可能是蘋果發明的?

業界新八卦:USB-C可能是蘋果發明的?

最近外國科技媒體有一則八卦引起了熱烈討論。源於著名果粉部落客 John Gruber 在一次訪談出提到,剛剛發佈的 New MacBook 上所搭載的 USB-C 介面,竟是蘋果發明的?John Gruber 的原話大致這樣的:「我從蘋果內部某人聽說,其實是蘋果發明了 USB-C,並希望其成為業界標準。但由於一些原因,蘋果希望保持沉默。」

蘋果發明了 USB-C?太過誇張

歷史上,1984 年首代 Mac 上的 3.5 寸軟碟,到 1998 年 iMac 上的 USB,到後來的去光碟機化,以及與 Intel、Sony聯手開發的 Lightpeak 介面( 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熟知的 Thunderbolt),蘋果確實是介面標準的宣導者和推動者。

業界新八卦:USB-C可能是蘋果發明的?

雖然這些為 Gruber 的觀點增加了一點籌碼,不過從目前已知的資訊看來,「蘋果發明 USB-C 論」似乎站不住腳。

9to5Mac 整理了一些資料,回顧 2013 年 USB-C 標準第一次發佈時,主導的科技廠商為 Intel、德州儀器、USB 聯盟。而蘋果僅是聯盟中眾多參與廠商中的一位。從這份資料來看,蘋果的確「參與」了 USB-C 標準的制定。在 79 名參與到此計畫的工程師中,蘋果占了 18 位。但,也沒有任何證據說明蘋果主導了這一規格的制定。

John Gruber 隨後也作了補充:他無意咬定 USB-C 是由蘋果一家所創,因而否定其他廠商對這個標準的貢獻。但他十分堅持的一點是,蘋果的設計標準,尤其是 2012 年推行的 Lightning 資料介面,其超薄造型、正反可插機制,對 USB-C 標準產生了最重要的帶領作用。

Lightning 和 Thunderbolt 短期內不會被取代

那麼從戰略意義上來看,是否有足夠的動機讓蘋果開發一個全新的標準?USB-C 是否會取代 Lightning 和 Thunderbolt 介面?

目前來看,如果說會有某一個介面標準因 USB-C 而遭到淘汰,首當其衝的應該不是Lightning 或是 Thunderbolt,而是傳統 USB 介面。

至於 Thunderbolt 的前景,不確定因素較多。但依然可以預計,雖然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內,Thunderbolt 將會很可能和 Magsafe 充電介面一起漸漸淡化在人們的視野。但在專業消費市場,憑藉對 DP 介面的相容、更高傳送速率和支援串聯特性(比如同時驅動兩台 4K甚至 5K 顯示器,同時與外置硬碟實現大容量傳輸) ,Thunderbolt 依然符合蘋果在高階市場實現全面超高畫質的產品戰略,因此暫時不會消失。

業界新八卦:USB-C可能是蘋果發明的?

而至於 Lightning,在異常激烈的行動裝置競爭中則充當著 iOS 設備生態圈的防禦線。每一條 Lightning 資料線內都安裝了特製的數控晶片,讓蘋果可以控制哪些設備能夠相容旗下的 iOS 設備,蘋果對此有絕對主導權。更重要的是,迅速取代 Lightning 介面標準這件事其實不符合蘋果的經濟利益。該介面推行數年苦苦積累的眾多周邊陣容,也沒有理由被一夜推翻。而且 Lightning 介面依然比 USB-C 更小,對於連 3.5mm 耳機介面都想去掉的蘋果來說,這至關重要。

要統一,還是分佔市場?

但無論如何,在被譽為「目前最先進」的 New MacBook 全面擁抱 USB-C,這個同時支援影像輸出、最高 100W 電流輸出、擁有 10Gb/S 傳輸率的介面標準,無疑被蘋果十分看好,並已經迅速在其它品牌的裝置上也紛紛出現。

USB-C 的出現,終於讓行動以及非行動裝置的資料介面實現了統一,如另一方的 PC 和 Android 陣營,也預料將會看到越來越多對這一介面的支援。換言之,以後我們只要一條 USB-C 線,就能相容手頭上所有 PC、Android裝置的日子指日可待。

相比之下,蘋果下一代的行動裝置到底是要投入USB-C,還是死守目前的介面?恐怕是蘋果正在思考的下一個問題。

 

業界新八卦:USB-C可能是蘋果發明的?

ifanr
作者

ifanr依托於中國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大潮,用敏銳的觸覺、出色的內容,聚焦 TMT 領域資訊,迅速成為中國最為出色的新銳科技Blog 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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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
1.  maybe (發表於 2015年3月17日 18:42)
"作為一個科技資訊網站,發表的文章更要力求用詞精確。"這一行對一個求營運的科技資訊網站.........不適用。好下一位。
ulyssesric
3.  ulyssesric (發表於 2015年3月18日 08:48)
我曾經全程參與過類似的國際產業標準制定,
像這種東西基本上你很難說什麼東西「是誰發明的」;
我在會議上提出的一個意見確實也被收進標準內,
但是我也不可能跑去宣稱說某某標準是我發明的。

像這種標準制定過程大多大同小異;
一個標準制定首先會先有一個專職小組整理會員提出的需求,
另一個小組整理市場需求與現況分析,
然後一起決定哪些需求要保留哪些需求要捨棄,
接下來開始起草標準文件,
然後就是漫長的質詢、決策、投票過程。
初始意見通常會被魔改造,
家大業大的公司確實會有很大影響力,以符合自家公司的利益,
例如說把一些專利的技術塞進去等等,
但這完全不能說「是誰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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