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11年七月底的挪威殺人魔一案震驚全球,殺手在挪威烏托亞島(Utoeya)拿槍掃射島參加夏令營活動的青少年,造成共76人死亡。這起震驚全球的殺人案餘波盪漾,尤其殺手表示他熱愛《魔獸世界》以及《決勝時刻:現代戰爭2》兩款遊戲,此發言讓歐美電玩界壟罩一層烏雲,更讓暴力電玩成為新聞焦點。
該名叫做安德斯(Anders)的挪威籍兇手今年32歲,是反穆斯林的極右派份子。在震驚社會的槍殺案發生後,包括他的臉書以及各種資料也開始曝光。他在長達1500頁的日記中表示:玩《魔獸世界》可以掩人耳目不受別人懷疑;而《現代戰爭2》則可以「演練」一些殺人行動的細節。
▲ 挪威殺人魔被逮捕的照片。(圖片來源: ibi times)
此消息曝光後,挪威的零售商Coop以及Platekompaniet立即將《魔獸世界》以及《決勝時刻Call of Duty》系列產品下架,同時也將《戰慄時空:絕對武力》、《烽火家園Homefront》以及《狙擊手:幽靈戰士 Sniper: Ghost Warrior》等幾款血腥遊戲下架,避免引發眾怒。但另一間零售商Spaceworld則不打算做任何的更動,仍然讓這些爭議遊戲掛在架上,該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從未看到任何正式研究,顯示暴力電玩與這種事件有何絕對關連。」
保障言論自由,美最高法院指暴力電玩應被保障
參與過校園屠殺案心理研究的臨床心理學家克里斯多福,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在近年來的研究中發現,殺人者大都是年輕的男性,且都有玩過暴力電玩。不過95%的年輕男性都有玩過暴力電玩,指控年輕男性會因為暴力電玩產生殺人意圖,就像指控穿運動鞋也會讓他們成為殺人魔一樣(編按:因為幾乎所有年輕人也都會穿運動鞋)。」
▲ 美國最高法院認為,血腥暴力遊戲也屬於言論自由該被保障的範圍。(圖片來源:On Violence)
主導研發《毀滅戰士 Doom》以及《雷神之鎚 Quake》等知名暴力遊戲的約翰‧卡馬克,則針對挪威引起的暴力遊戲清剿炫風表示:「我從未認真看待這些暴力電玩的爭論,有些人就是會被這種報導給影響,認定暴力電玩戕害身心。在我來看,這些暴力電玩起了重要的宣洩作用,抑制了暴力行為的發生,如果你有參加過QuakeCon(北美最大的FPS電競賽),會發現那裡的玩家大多很平靜,因為這些「暴力電玩」宣洩了他們的欲望。」
▲ 約翰‧卡馬克是打造FPS黃金時代的傳奇人物。(圖片來源:G4TV)
美國在6月底才有過一波關於暴力電玩的論戰,之前在州長阿諾的強力主導下,加州於2007年推出嚴格的審核法案,禁止讓未滿21歲的人接觸暴力電玩,該法案於2011年6月底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違憲。法院認為電玩與雜誌、書本和戲劇一樣,都應該要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護。
▲ 阿諾史瓦辛格是從明星轉投從政。(圖片來源:Gamertell)
加州政府雖提出一些研究數據,証明青少年的暴力行為與電玩有一定相關。不過法院在審理後,發現這些數據研究過於模糊,無法充分證明暴力電玩對青少年有負面影響,因此最高法院裁定該法案違憲。不過大法官也在聲明中強調,政府「無權代替」家長決定孩子應不應該接觸哪些創作內容,顯示美國政府認為家庭的教育影響仍然相當重要。
台灣仍視電玩為洪水猛獸
暴力電玩在民風保守的台灣,總被認定是導致犯罪事件的元兇,只要台灣的犯罪者一說「我是看XX漫畫」、「我喜歡玩XX電動」,馬上就可以看到立委以極快的速度召開記者會,針對該款電動或漫畫大肆抨擊,就連作風一向辛辣開放的蘋果日報,都曾經在2009年刊登過以「暴力電玩等於多建監獄」為名的社論,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視電玩與漫畫為洪水猛獸的思想已影響台灣至深。
▲ 蘋果日報少有這種較為腐舊的文章。(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有一名新竹的大學副教授投書2011年7月29日聯合報,表示自己就讀高一的小孩,在電視上看到挪威殺手新聞時脫口表示該殺手「很酷」,該副教授除了訓斥自己的小孩一頓外,也感嘆現代小孩喜愛打打殺殺電玩,缺乏「大人在旁導引」,無法分辨現實與遊戲的差別,導致暴力犯罪發生。
▲ 你同意這位大學教授的看法嗎?(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這篇文章也代表大部分的台灣父母思想,他們認為小孩子「沒有能力辨別是非」,因此需要對電玩「制定年齡規範」,雖然我們不需要拿掉暴力電玩的年齡規範以保障言論自由,但「家長決定孩子應不應該接觸哪些創作內容」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當某些父母視電玩、電影為毒害時,他們是否有先關注自己對小孩的教育呢?
是台灣沒有嚴加限制
父母也沒真的了解實際遊戲內容
不會真的要小孩以為 打仗就是像哆啦A夢一樣 腫個包回家休息就好了吧?
要了解小孩所接觸的東西是父母的責任之一
不是都丟給社會規則來約束
社會只能做基本限制
家庭才是規訓輔導孩子的最快方式
小孩不懂可是會好奇
父母必須加以解釋 上文有提到都是高中生了
不了解這些事情嚴重性 是否沒有給小孩子適當的接觸社會更現實層面的東西
有些部分的現實和道德的意義應該讓小孩有所了解
不是因為覺得小孩子 不要懂太多 很多理應知道的道德是該讓小孩子了解和正視的
1.如同前者所述 暴力電玩歐美都是有嚴格分級的~
台灣是分級制度做的不徹底(有些都明文規定是18禁遊戲)
且家長也不夠關心這些孩子的遊戲內容到底是什麼~
2.如要用心理學中認知行為學派-班杜拉學者所說的社會學習理論造成的影響
只能說影響多少會有
但學會了並不等同於會表現出來
畢竟 孩子成長的環境才是促使他是否表現出這樣偏差行為的關鍵!!!
3.根據新的腦神經研究
玩某些類型的電玩(特別是第一人稱遊戲)
能強化一個人的肢體動作協調 邏輯思考和反應
(簡單說就是讓人變聰明!!)
4.以現在電視台為了灑狗血拚收視率
我看需要比這擔心百倍的就是我們的新聞報導了~
有的真的是偏頗 加油添醋得相當厲害
簡而言之
要解決這個根本之道 家庭教育是我們必須正視的課題
畢竟孩子在成家立業之前
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時間都會在家中度過
學齡階段更是亦然
自己小孩玩什麼自己都不知道
還怪別人勒 冏
只會治標不治本的一些莫名專家
殺人魔不過是人性扭曲過度變異
然後實際作為了
不是因為暴力電玩才扭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