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可以說對於此事的作法,在內部高調到不能再高調,把如何規避美國禁令的作法當成研究報告跟行動指南,公開放在公司內部網站上供所有員工參考。而這兩份文件還指派了哪些人去做哪些工作,如何實施步驟等等。
因此,這兩份PDF文件也成為美國政府為中興定罪的關鍵證物,人證、物證以及時間點,所有的犯罪事實都在文件中標示清楚了,美國政府不辦你辦誰?
其實這兩份文件現在已經成為網路上熱搜的檔案了,一份叫做「ZTE-重整出口管制项目组」、另一份叫做「ZTE-规避出口风险」,格式為PDF的格式,稍微找一下不難找到完整的檔案。
「ZTE-规避出口风险」主要是一份研究報告,針對美國出口管制的問題,研究中興應該要如何應對,有哪些方法去處理,規避美國的禁令還可以繼續出售產品給伊朗、北韓等管制國家。
在這份研究中,他們提出了幾種規定應對的方法,其中有一種方法叫做「隔斷模式」,透過在中國成立一家第三方公司、在香港成立一家貿易公司、杜拜成立一家貿易公司等等.....都透過這些不同的第三方公司來作為一種白手套,將所有的交易透過不同的第三方公司進行,如此一來美國政府追查會比較困難,而這也是中興後來採用的作法。
接下來這份文件都在討論如何成立公司、董事會,整個流程如何運作的細則。在此就不多介紹。
「ZTE-重整出口管制项目组」這份文件則是針對公司內部成立小組如何運作進行說明:
根據這份文件,他們以一家名叫F7的企業為例,這間企業找了一家大型IT企業當作他們阻斷企業的主體,也就是前述的白手套。而他們就打算參考F7的模式來進行。
這份文件還有相關的時間表、負責的任務分組以及相關人員。整個計畫超過了70人以上參與,所有名字也列的清清楚楚。更重要的是,開頭第一張文件就有中興的高層簽名許可。(註:這些高層已經在先前的懲罰中全部離職)
在去年十月,BIS公佈了對於中興通訊調查分析,從中可見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也揭露了上述的兩份文件,在這份報告中,指出上述兩份2011年的內部文件就是中興被罰的關鍵證據。
在這些報告中有如下表述,成為了關鍵的證據所在。
「目前,公司最大的風險是正在進行中的伊朗業務……在2010年末的時候,我們公司和伊朗的客戶簽署了四方協議,採用了半隔斷的操作模式,例如,我們公司本身只向伊朗客戶提供自行生產的設備,而從美國採購的敏感產品則由我們公司的合作夥伴向客戶提供。」
「我們公司已與伊朗公司YL簽署了許多合同,這些合同目前正在執行中。原先這些合同是由四方共同簽署,然而現在在執行過程中,並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模式操作,而是由中興通訊承擔了合同項下的權力與義務,直接將管控的商品出口給了伊朗公司。」
「我們公司與該國中興通訊集團開展業務時,要避免使用我們公司自己的名字,也要避免直接向這些客戶出口產品和提供服務。這種操作方法我們稱之為隔斷模式。」
而在今天下午三點鐘,中興通訊由董事長殷一民召開記者會,回應美國對其執行出口禁令相關事宜。
發佈會現場,中興通訊董事長殷一民表示,美國的禁令可能導致中興通訊進入休克狀態,對公司全體員工、遍佈全球的運營商客戶、終端消費者和股東的利益造成直接損害,我們堅決反對。
殷一民還說,反對把貿易政治化,他表示將加大研發投入,並認為求人不如求己,反對某些國家單邊主義破壞全球產業鏈。
此外,殷一民表示,公司上下也在認真反思,接下來將加大研發投入,求人不如求己。有信心應對挑戰。中興反對有關國家用單邊主義破壞全球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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