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bahn的重要道路法規及罰鍰
就如同美國的聯邦警察一樣,德國的高速公路警隊、也是隸屬於聯邦警察,叫做「Autobahnpolizei」。他們在管理高速公路交通時,一樣很倚賴電子系統的輔助,例如參考各路段的監視器攝影機畫面,來舉發不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或是緊急處理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
下面就列出一些有趣、卻又相當務實的法規:
● 輪胎必須要能滿足車子的極速性能:這意指不可以用低階輪胎裝在高性能車款上,以免輪胎應付不了超過設計極限的高速行駛,但、這對於冬季胎就有一些寬限。換裝冬季輪胎時,駕駛必須要在前擋玻璃有貼上特定的標示貼紙,來告訴警察他們了解這類特殊輪胎(冬季輪胎)的使用規範才行。
● 跟車不得低於兩秒的反應時間:這就是指跟前車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而這個距離是會隨著車速而增加的。如果沒有保持適當的跟車距離,最高可以吊扣駕照三個月。
● 後方有快車逼近、卻不讓出左車道給對方超車:這個規定是指在交通狀況允許的環境下,而如果不讓出左線給後方的快車來超車,可以視同惡意阻擋的行為。後方駕駛依法可以用閃大燈、或按喇叭的方式來提醒前車讓道;不過,過度的閃燈、按喇叭,也有可能會被認為是惡意的挑釁行為。
● 右線一律被認定為「一般駕駛車道」,左線一律被認定為「超車道」。警方有權攔檢從右側超車的駕駛,並且將其罰款,就算是左線有輛龜車不願讓道、在慢慢開,也不可以從右線超車;如果真有這樣的情形,左線的慢車、右線的超車,兩位駕駛都會被罰款。
● 緊急車道(路肩)是給緊急事件的車輛所使用的,例如救護車、警車...等等。如果車子因為沒有油而停駛在路肩上,這也是要罰款的;因為這是一個可以事先避免的狀況。
在 2009年 2月 1日,德國交通部又修訂了罰款的條約、增加罰鍰的金額,其目的有兩個:一個是要募集更多收入、來用於公路建設以及養護;另一個就是要減少道路上的事故及死亡發生。
金額提高比較多的幾項如下:(歐元跟台幣的匯率約 1:40)
● 不遵守速限:罰 100歐元、約台幣 4000元
● 不靠右行駛:罰 80歐元、約台幣 3200元
● 一般違規(例如迴轉、倒車、或類似違規):罰 70~200歐元、約台幣 2800~8000元
● 未保持安全距離:罰 75~400歐元、約台幣 3000~16000元(依照速度來罰,越快罰越多)
● 超速駕駛(都會路段):罰 80~760歐元、約台幣 3200~30400元(依照超速的的多寡來判定)
● 超速駕駛(非都會路段):罰 70~600歐元、約台幣 2800~24000元(依照超速的的多寡來判定)
● 沒有禮讓弱勢用路人:罰 80歐元、約台幣 3200元
● 危險超車:罰 80~250歐元、約台幣 3200~10000元
● 不讓道:罰 100歐元、約台幣 4000元
● 非法賽車競技:發起人罰 500歐元、參加者罰 400元;約台幣 2萬、或 1.6萬
消息來源:howstuffworks;圖片來源:Google圖片
[以下分頁繼續說明 Autobahn的公路安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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