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以上課題,針對台灣未來ETC與里程收費制度之研議,站在合理性、公平性與效率性之考量因素,制度設計,筆者認為應如下各點為考量:
1. 全路網基準化收費:
站在使用者付費的基礎上,應避免「免費路段」的設計,反而應先向民眾表示高快速公路未來之收費目標即為「收費道路」之意義。道路收費的目標是需要維持高快速公路之營運所需,但收費費率是否折扣,則再以管理需求之分類進行折扣。甚至,為了後續營運管理的財務永續需求,高快速公路之收費應納入原有不予收費的12條東西向快速道路與局部地區專有路權的快速道路(例如台北都會區的建國、新生、市民等高架橋),進一步讓高快速路網能在使用者皆認知須付費的情形下,達到有效管理的目標。
2. 依據需求的彈性化管理:
在民眾皆有「使用者皆須付費」的原則下,為了因應不同的需求,搭配現有高快速公路交通控制系統所長時間蒐集的流量與壅塞資料,可優先依時段和路段需求,先行頒定特定路段或時段予以折扣收費、甚至免費優惠的折扣制度。例如東西向的高速公路中,國道二號、四號、十號可能會有部分時段是高需求時段,但離峰時段車流量可維持順暢,則能採取大部分時段皆採取高折扣率、甚至免費之優惠,但針對高需求之尖峰時段收取局部費用,透過費率的彈性調整,進一步達到高快速公路道路效率更佳的成效。
ETC系統的優勢,即在於透過電子系統,可以核算出不同種類的優惠折扣制度,針對高頻次使用者提供優惠、針對低需求時段提供更高優惠(甚至免費)、針對高需求時段透過更彈性的收費讓民眾有效地選擇是否使用高速公路。朝向使用者付費、付費的使用者享受高品質的高快速公路,才是高快速公路使用ETC里程收費朝向永續管理的長遠目標。
收費能有效抑制高速公路塞車,但現在的收費制度,對塞車的幫助能有多大呢?
本文轉載自「痞客邦」 by fabg@運輸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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