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當地時間1月16日,蘋果首席執行長提姆·庫克(Tim Cook)在《時代》雜誌上發表專欄文章,呼籲美國國會通過全面的聯邦隱私立法,讓消費者更有效地捍衛隱私權。庫克堅持認為,創新突破和強大功能完全能夠與使用者隱私齊頭並進,並且理應如此。而技術的潛力也取決於此。
以下是庫克文章全文:
我們都應該控制我們的數位生活。這就是我們必須控制資料經紀商的原因所在。
現在已經是2019年,是時候捍衛你的、我的、我們所有人的隱私權了。消費者不應該再容忍公司不負責任地積累大量使用者資料,這不該是資料洩露看似失控,控制我們自己數位生活能力正在消失的又一年。
這個問題完全是可以解決的。它並不是太大、或者太有挑戰性,也不是太遲。創新突破和強大功能完全能夠與使用者隱私齊頭並進,並且理應如此。技術的潛力也取決於此。
這就是為什麼我和其他人呼籲美國國會通過全面的聯邦隱私立法,這在保護和增強消費者權益方面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改革措施。去年,在全球隱私監管機構面前,我提出了自認為應該指導立法的四條原則:
- 第一,儘量減少處理個人資料的權利。公司應該挑戰自己,從客戶資料中剝離識別訊息,或者從一開始就避免收集這些訊息。
- 第二,知情權,消費者知道公司正在收集什麼資料以及為什麼要收集資料。
- 第三,使用權。公司應讓消費者更容易查閱、更正及刪除個人資料。
- 第四,資料安全的權利,沒有資料安全,信任是不可能存在的。
然而,僅僅依靠法律還不足以確保個人能夠利用自己的隱私權。我們還需要給人們提供可以用來採取行動的工具。這才是一個可以帶來真正改變的想法。
保護隱私方面最大的挑戰之一在於,許多侵犯行為是看不見的。例如你可能從網路零售商那裡購買了一件產品,這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司空見慣。但零售商沒有告訴你的是,它回頭把你購買商品的訊息賣給或轉移給了「資料經紀人」,這是一家純粹為收集你的訊息、打包並賣給另一個買家的公司。
在你知曉線索之前,線索就消失了。現在,所有這些訊息的二級市場都存在於一個影子經濟中,消費者、監管機構和立法者基本上看不到,這個影子經濟基本不受控制。
讓我們明確一點:你從來沒有主動參與過。我們認為每個消費者都應該有機會說,「等一下。你賣的是我的訊息,我沒有同意。」
有意義的、全面的聯邦隱私立法不僅應該有助於讓消費者控制他們的資料,還應該能夠曝光幕後交易資料的行為者。一些州的法律正試圖做到這一點,但目前還沒有一個聯邦範圍的法規來保護美國人不受這些做法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相信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應該建立資料經紀清算所,要求所有資料經紀人進行登記,使消費者能夠跟蹤捆綁並出售個人資料的整個交易過程,讓使用者有權自由輕鬆地在線刪除他們的資料,一勞永逸。
隨著這場辯論的展開,將有大量提議和利益衝突需要政策制定者考慮。我們不能忽視最重要的群體:那些試圖奪回隱私權的個人。技術有能力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但如果沒有使用者的充分信心,這一點永遠不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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