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導,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在一宗訴訟中裁定,美國速度公司麥當勞(McDonald's Corp)對「Big Mac(大麥克)」商標的註冊無效,麥當勞將失去這一商標在歐盟的獨家使用權。
2017年愛爾蘭速食連鎖店超級麥克(Supermac's)以麥當勞「欺占商標」為由,向歐盟智慧財產局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麥當勞部分商標。
超級麥克公司說,它沒有產品以「大麥克」命名,但麥當勞公司以超級麥克公司英文名「Supermac」與「大麥克」英文「Big Mac」相似為由,一直禁止它在歐洲市場使用 「Big Mac」 商標,妨礙其在歐洲擴張業務。
麥當勞的解釋是 Supermac 和 Big Mac 意思太接近了,會讓消費者感到困惑,而且對方也是家速食餐廳,同樣出售漢堡和薯條。
經過近兩年的訴訟,歐盟智慧財產局日前做出有利於Supermac's公司的裁定,麥當勞不能證明它連續五年在歐盟成員國「真正使用」全部註冊商標,因而批准超級麥克公司的申請,撤銷麥當勞「大麥克(Big Mac)」商標註冊,允許其他公司可以和麥當勞在歐盟範圍內共同使用「Big Mac」這一名稱。
這就是說,在歐盟各國中,「Big Mac」商標不再侷限於麥當勞可以用,就連速食店、水果店等都可以用。
為了證明自己擁有「大麥克」商標,麥當勞出示了歐洲上的列印資料、海報、包裝、以及公司代表所做的證明「大麥克」在歐洲銷售的書面陳述。
可是歐盟智慧財產局表示,麥當勞須提供特定類型證據,以佐證員工證詞,而企業網站、海報及包裝材料不能作為這類證據。另外,知識產權局無法從麥當勞網頁列印件中判斷消費者「是否或怎樣購買」帶有特定商標的產品。
麥當勞馬上回應稱,不服裁定結果,準備提起申訴。
- 本文授權轉載自cnBeta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