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召開法規會,月薪15萬元的高薪白領主管納責任制一案通過,最快5月底、6月初公告,影響約3萬8千人。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倩蒨表示,原本年初預告是以20萬元月薪為門檻,預告期間,各界都有不同意見,像有單位提議應訂行業薪資中位數,但較不符合與大家認知的高薪,經過學者專家、勞資雙方會議討論,大家一致認為針對高薪的部分,要訂出一定的薪資水準,各界意見衡酌之下,下修為15萬元,且15萬元指的是經常性薪資,不包括年終獎金等。
此外,也考量到如何證明月薪是15萬元,除了薪資清冊佐證,勞退最高提繳級距也是15萬元,讓縣市政府有明確參考依據。
謝倩蒨指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1明確規範,所謂的監督管理人員是「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現在是回扣到勞基法相關規定,定義不變,只是多加了一定薪資門檻,排除讓所有監督管理人員都適用84-1責任制。
謝倩蒨強調,適用責任制不等於工時無上限,只是讓工時更有彈性,同樣需具備出勤紀錄、受到工時規範,並須經過勞資雙方約定,再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 本文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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