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傳出有民眾搭乘捷運的時候,因為沒戴口罩被勸阻,反而破口大罵捷運人員,聲稱目前於法沒有禁止沒戴口罩的人員搭乘,讓捷運工作人員很委屈。現在終於於法有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搭乘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必須戴口罩,柔性勸導不聽可開罰3000到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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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會予以勸導,勸導不聽者將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臺北市捷運局表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實施,今日會先進行勸導,明天(4日)開始強制實施,未戴口罩不得搭乘公車或進入捷運匣門,請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務必遵守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健康。
至於公車也一樣,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的車內屬密閉空間,為避免感染風險,自即日起,民眾倘未佩戴口罩欲乘車,將請業者進行勸導,如勸導不聽將拒載並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3000到1萬5000元罰鍰,如有極端個案不排除通知警方到場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市府表示請民眾搭乘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時佩戴任何形式之口罩均可,不僅限外科醫用口罩;另市府也呼籲民眾乘車時也請民眾儘量不要交談,並盡可能保持適當之社交距離,減少病從口入之機會。最後提醒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咳嗽)的民眾前往醫院求診,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感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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