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20日發布「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並公告受理「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可就近向所屬工會提出申請,審核符合資格者,一次發給3個月,將儘速撥入勞工帳戶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協助勞工度過難關。
👉 歡迎加入T客邦telegram ( https://t.me/TechbangNEWS )
勞動部說明,為降低疫情對於勞工之影響,勞動部在2月份就已經啟動對於受僱勞工、失業勞工、企業跟微型創業者相關穩定勞動關係與促進就業紓困措施。該部在推出第一波紓困措施後,為了照顧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立即規劃針對自營作業者等弱勢勞工協助措施,本於「紓困如救火」,且經詢問職業工會意見後,了解自營作業者相關收入受衝擊情形不易證明,基於弱勢優先且排富之原則下,該部在最快時間內,規劃以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及107年度免繳稅之弱勢勞工為補貼對象。
依據勞工保險相關統計,職業工會24,000元級距以下有133萬5千人,其中超過4成(約56萬人)的勞工投保年資在15年以上,甚至23.8%(約32萬人)的勞工投保超過20年,這些勞工都是收入少又工作年資長的弱勢勞工。而職業工會24,000元級距以下人數除了是占職業工會加保總人數的六成五外,本次受疫情影響嚴重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等四業勞工,最高的占七成,最低也有占六成的勞工,希望在政府資源有限情形下,可以照顧到涵蓋面最廣的弱勢勞工。
申請資格
勞動部說明,本次推出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為能達到弱勢排富原則而訂定相關資格,包含:具我國國籍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今(109)年3月31日已參加勞工保險,3月份之月投保薪資為24,000元(含)以下,申請生活補貼時仍為加保中,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等。
另外,提醒勞工朋友,因政府資源有限,如果已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者,本次生活補貼無法重複發給。
為便於勞工申請,本次紓困生活補貼於今(20)日起至5月22日止有1個月時間,勞工皆可洽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勞動部已優化該部網站,勞工朋友如想了解「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相關內容、申請流程及書表,可於網站防疫專區(https://www.wda.gov.tw/cp.aspx?n=17C36B0EEE3BA5B8) 中查閱與下載相關文件。
同時,為讓勞工更為方便,該部已請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及各職業工會,協助會員進行申請,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分機5555,及各地勞工保險局辦事處(聯絡電話參見附表),或撥打勞動部「1955」服務電話。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