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轉籍中國的18歲中美混血滑雪女將谷愛凌(Eileen Gu),在今年北京冬奧女子自由式滑雪大跳台項目拿下金牌。不過,一直以來她都受到很多社群的關注,同時,她也很善用社群媒體,除了在中國使用微博之外,過去在美國使用的Instagram也一直沒有落下。
在冬奧期間,谷愛凌持續在Instagram放出照片,但這時就引起很多人的質疑了,那就是中國不是不能使用Instagram嗎?身為一個中國籍的選手,她為什麼可以繼續使用Instagram?
網友表示:身為一個中國公民,為什麼妳有這種特殊待遇?這並不公平。希望你能跟上面反映,幫其他的中國網友也爭取一樣的待遇。
對此,谷愛凌輕描淡寫的表示:「在中國任何人都可以到App Store下載VPN,就可以自由的翻牆上網了。」
她的這段對話,也被中國網友分享到微博上。
谷愛凌的說法恐為鼓勵犯罪
谷愛凌雖於2019年轉籍中國,代表中國出賽,但始終未曾說明美國國籍狀態,她先前對此表示:「當我在美國,就是美國人。當我在中國,就是中國人。」
不過,看來當她身為中國人的時候,其實也不清楚中國的法律。
根據去年11月中國國家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關於《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項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翻牆工具。
根據新法的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建立數據跨境安全網關,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予以阻斷傳播。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用於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的程式、工具、線路等,不得為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提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技術支援、傳播推廣、支付結算、應用下載等服務。境內使用者訪問境內網路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條規定:「個人和組織違反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其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事實上,就算是在此之前,中國也不乏因為提供或是販賣VPN翻牆工具而入獄的案例。
2019年4月,贛州學生曹某搭建2個網站並提供「翻牆」軟體下載,同時租用並配置境外伺服器建立節點,將連接節點所需伺服器地址、密碼等信息以訂閱鏈接的形式配套出售。
當時贛州法院審理認為,曹某的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式、工具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當時報導這項判決的媒體表示:“牆”外存在大量不良信息、違法內容,請大家依法依規上網,拒絕有害信息,不做“翻牆”者。
徵求意見稿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