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龍騎士網路惡搞懶人包 2013年4月27日 13:15回應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罰鍰: 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進入大 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 所。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 他商業行為。 八、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九、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 或檳榔經勸阻不聽,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 、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十、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一、非為乘車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二、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 十三、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 強制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票款,不予退還 。 所以在捷運上是不得飲食的唷,請各位旅客注意,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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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罰鍰: 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進入大 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 所。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 他商業行為。 八、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九、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 或檳榔經勸阻不聽,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 、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十、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一、非為乘車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二、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 十三、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 強制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票款,不予退還 。 所以在捷運上是不得飲食的唷,請各位旅客注意,以免受罰
中華電信光世代升級、降價開跑,雙向 100M 降 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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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很貴...
NCC 誤國記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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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號稱資訊大國 結果政策與法規卻落後人家一大截 與國際競爭根本是奢談 果然是鬼島
哪支手機會照相?HTC One、Nokia 920、SONY Xperia Z 同場實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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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的表現差強人意,另兩台則較佳
微軟出包!Windows 7 使用者請移除 4 月份安全性更新 28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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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很不想說他們的產品了..
Windows Blue 僅是小改版,正式名稱為 Windows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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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改越憂鬱 微軟太過高估自己了
跟著 Google 街景車進入封鎖兩年的日本福島警戒區,令人不勝唏噓的鬼城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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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些照片 咱們的政府和台電在硬幹沒關係啊
2013 全球十大最糟垃圾郵件 ISP 黑名單,中華電信 Hinet 名列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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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台灣地區最大的卡特爾 為國爭光
中華電信光世代、 ADSL 月租費再降價,最大降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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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感降價 光世代12M/4M才降17元 買一杯紅茶都不夠
垃圾郵件黑名單引發駭客復仇,導致過去一週全世界網路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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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et你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