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以「終極警探」一片成為打不死英雄的代名詞布魯斯威利,考慮要將蘋果告上法院,而原因竟然是為了他的 iTunes 裡頭購買的音樂?布魯斯因為不爽 iTunes 的規範中,無法將他本人購買的數以萬計音樂當成遺產分配給他的兩個子女,而考慮提告。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這篇報導的連結在此,報導一出,的確是引起許多網站的討論以及引用。但坦白說,小編對於這篇報導的真實性其實是存疑的。因為報導中並沒有布魯斯本人的發言,文中引用又都是「據說」布魯斯威利「考慮」要告蘋果,並沒有能確認新聞來源的證據。而像布魯斯威利這種大明星,恐怕也沒時間會針對每天這些小道新聞一一反駁。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聽說你要為iTunes的線上音樂跟蘋果打官司?」「你覺得我有這時間嗎?」(設計對白)

更令人懷疑的是這則新聞的時機點。關於iTunes音樂繼承權的問題,其實最近在各大網站都有引起一陣討論,原因在於最近由美國出版的一本新書《Your Digital Afterlife》,就在討論這方面的議題。因此早在之前,已經有一些網站在討論關於數位資產繼承權的內容了。而這次老布的新聞,其實內容與之前討論《Your Digital Afterlife》新書的內容大同小異,只是將老布當成主角,把整個討論更加的生活化而已。

因此,我們不得不懷疑,要嘛就是老布跟《Your Digital Afterlife》的作者是好朋友,要幫他打書。要嘛就是書商在消費老布的知名度,用了這種模擬兩可的新聞內容,來藉此塑造議題。畢竟,老布在iTunes上會買多少首歌曲?以他的身價,會分心到這種小事上面去打官司嗎?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數位繼承權,那是什麼東西?」「誰知道?」(設計對白)

 

(快報:根據一樓網友提供的線報,在新聞出現一天之後,布魯斯威利的老婆已經在Twitter上表示,這的確是一則假新聞。)

數位繼承權的爭議

數位繼承權的爭議是什麼?我們如果買CD、買紙本書籍,可以上eBay轉賣,也可以將來送給我們的子女。但是當類似Apple、Amazon這些廠商所推出的線上商店越來越多,我們的資產從實體資產變為數位資產的時候,轉讓、繼承的問題就出現了。

根據Apple、Amazon現在的規範(也就是在你登入申請帳號的時候,一開始會跑出一頁長長的條文,通常使用者看都不看就省略跳過直接按同意的那一頁),我們在線上所購買的電子書、音樂、影片,都是屬於「副本」,而這個副本屬於我們購買所使用的那一個帳號,我們擁有的是這些副本的使用權,而非擁有權。而使用權是不能轉讓的,因此,當帳號的使用者不幸掛掉,帳號所擁有的內容也就跟著石沈大海了。

當然也有很多人為此感到非常不平。我們在iPad、Kindle上購買書本、音樂,付的錢其實不見得比實體的音樂、書本來得少,我們並不是因為他們比較便宜才在上面購買,而是因為用這些裝置來看書、聽音樂比較方便、節省空間。現在廠商突然告訴我們,我們其實從未「擁有」這些內容,這些都只是借用給你這輩子可以看、聽的權利?相信有很多人到了晚年,都會感到十分錯愕。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在Kindle上看書,其實你並沒有擁有這本書,你只是有看這本書的權利。

雖然美國的數位著作權法已經是相當先進了,但目前也發現既有的法律依然趕不上數位進化的腳步,因此正在這方面進行諸多的討論。不過在那之前,已經有業者先針對這方面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就是線上的「數位保險箱」。你可以將你的帳號、密碼存放在某個線上安全的地方,然後讓你的子孫或是小三可以在你死後登入到那個地方,得知你所有的帳號、密碼。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使用你的帳號,存取你的音樂、電子書。不過,這種「借屍還魂」的辦法還是有許多問題存在,還是有待法律上來解決相關問題。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布魯斯威利的兩個小孩表示:爸爸,直接用硬碟copy給我們好了!(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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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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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Orpheus (發表於 2012年9月04日 21:01)
※ 引述《希羅》的留言:
> 因為二手貨而倒閉的公司我想的確不多
> 但因為二手貨而提高售價的公司我想很多
> (當然因素應該也有包含盜版)
> 可是如果直接提高售價,消費者一定會覺得很痛,最後放棄購買
> 因此廠商只好改從別的地方下手(DLC、周邊等)
你自己不都說了盜版,不要把二手跟盜版混為一談,你以為二手市場有那麼大的影響力,那我告訴你,根本沒有!
早在卡帶、唱片時代就有二手市場,市場並沒有因為這樣受影響,何況你這種理論只要有二手市場就會造成廠商的虧損,任何商品皆如此,有這種事?
讓我再告訴你盜版時代怎麼來臨的,一開始是可複製媒體變得易取得,早在卡帶時期就是如此,變成CD更可以得到高品質得複製品,進入網路時代後,複製的成本幾乎降為0,所以你現在知道網路對盜版影響有多大? 二手品根本不值得一提,你自己應該也很清楚,玩遊戲上網找二手商品的人有多少? 根本就直接下載,誰跟你花錢買。
讓我再告訴你,即使是正版全新商品,商品的價值都會一直下降,新的商品一直出,舊的商品維持原價只會囤在倉庫裡,品質低消費者不愛的東西,只能一直跌價,在二手市場同樣是乏人問津,"只有受歡迎的東西,才能一次又一次轉手",因此若是有廠商賺不到錢,一是怪盜版,二就要怪自己,因為你的商品在市場上第一波根本就賣不好,這種商品連二手市場都很小,更別說影響力,說穿了頂多是讓爛東西買得更慘,第一波有很多人拋售,更難賺(騙?)第二波第三波的消費者。
讓我再告訴你有些正版商怎麼面對二手市場,"大降價數位板",讓市場熱潮已經過的軟體,反正維持原價只能放倉庫還是賣不出去,不如降價發揮剩餘的最大價值,Steam就是這樣,降價,降到跟二手軟體差不多甚至更低,消費者一比方便程度跟價格,自然跟正版商買。
>而且我曾經就有過喜歡的遊戲(SS上的一款經典大作RPG,4
>片裝)因為聽說廠商因盜版、二手貨等賺不回成本,宣布解
>散,於是再也玩不到續作了
不要再搞不清楚狀況了,你"聽說"的原因盜版是主因,因為它直接影響第一波第二波的購買人潮,這兩波還沒有二手商品,如果因為盜版讓銷售不佳還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本來就賣不好(連盜版都會少),二手市場只會更小。
你講的消費者跟廠商OOXX我都可以理解,但不要把怨氣扣到二手市場上,這市場沒那麼大,而且"只有賣得好的東西,才有人要買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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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Orpheus (發表於 2012年9月04日 21:29)
※ 引述《希羅》的留言:

> 而且你大概沒注意過
> 在廠商的那些說明條款內
> 通常都有寫未經許可不得轉賣
> 不過這只是廠商寫的條款,有沒有法律效力不確定
你自己都說了存在不代表和理or合法。
>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覺得合理
> (我花錢我最大,東西怎麼處置隨我高興)
> 站在廠商的角度上覺得不合理
> (使用權應該由我決定賣給誰,而不是由消費者決定)

> 而我是認為這有點像租房子的概念
錯了,從這邊開始想就有問題,從有實體商品以來,消費者一直都是買斷商品,對,你可以說現在遊戲規則改了,但是這理爭議點就出來,這是多重大的一件事,可是有廠商在商品的開始就告訴或是提醒消費者嗎? 不要告訴我寫在條款裡就算,這是台灣的廠商/不良了消費者保護法,非常成功的教育消費者"沒看到是你眼殘",在注重消費者權益的國家(Ex.美國,歐洲國家),"沒寫清楚,沒提醒消費者",廠商就要負責,甚至連文字能不能達到提醒的效果,是不是該家插圖,都是可以爭論的點。
> 你付了可以租一輩子的租金
這個比喻不符合現況,比較好的比喻是"你以為你在付房貸,結果付了一輩子房貸,有天銀行跟你說,你付的只是租金,相關條文請看第18款第2章第五段第12款中的第三行"
> 可是你住膩了想離開
> 卻在沒經過屋主的同意把房子又租給別人
> 這樣合理嗎?
錯誤的理解跟推論只會得到錯誤得答案,整件事你只要想,如果把"即使你不聽要給你的親友是不行的,你死了,你買的任何權力也一併消失"購買時的顯眼處,下手的人絕對會再三思,甚至更簡單的一件事,問問你周圍買數位商品的人"你死後這些東西就消失了",看看有多少人購買前被"告知"(不要告訴我寫在蠅頭小字堆裡就算)。
>
> 跟專利權好像也有點接近
> A公司付了錢買B公司專利的"使用權"
這裡也是錯,你以前一直跟B買斷,有天數位化了,你也以為還是老規矩,何況專利權有專利律師一條一條,一看再看都會出事...君不見有公司說"我有買專利",另一家說"我沒授權這樣用",然後打來打去,如果你真的知道專利大戰是怎麼搞,你就會知道大多數的時候是策略,少部分是因為真的侵權,即使你侵權但你根本不賺,打都懶得打你,即使你沒侵權但你很賺,一但抓到"擦邊"的可能,打不死你都要延誤你上市,甚至你上市還可以給消費者(吼,這家的東西可能有問題喔)這樣也成功。
> 那A公司可以不經過B公司同意把這使用權賣給別的公司嗎?
澎維尼
23.  澎維尼 (發表於 2012年9月04日 22:48)
為什麼看完這則報導後,我腦子浮現出「浴血任務2」中
老布+史特龍+阿諾的三人站一排狂轟的開槍的畫面…
三十二朔月
24.  三十二朔月 (發表於 2012年9月05日 12:16)
※ 引述《PCABC》的留言:
> 哪裡同樣了
> 畫質差很多好嗎

那是因為壓縮過
一片BD高達50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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