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進入台灣市場以來紛紛擾擾,經濟部投審會在2日正式表態:要求Uber撤銷在台投資許可,Uber台灣表示無法認同,引起反彈聲浪。3日投審會會商結果出爐,決議在交通部計程車措施公布之前,先暫緩處理Uber撤銷營業登記案。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在下午表示,Uber現階段不符合現行法規,將來研擬相關法規,建置符合公平競爭的環境。
Uber 亞太區發言⼈李⽂駿發出聲明指出,「樂見台灣政府能以開放的心態,將共享經濟的新模式納入法規管理。期待能深度參與『多元計程車方案』相關的法規擬訂討論。」
投審會2日才強硬表態,由於Uber以「資訊服務業」進入台灣,未經許可經營汽車運輸業,申請經營類別與經營內容不符,因此,經濟部最快下週11日會行文Uber,要求Uber撤銷在台投資許可,Uber台灣未來不能在台灣營業。
(圖說:投審會昨日表態要Uber台灣撤資,今日決議暫緩。圖片來源:Uber台灣官網。)
昨日針對投審會表態撤資,李文駿指出,「如果撤資將會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那麼無論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若此結果為最終決議,Uber 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
他更指出,如果把 Uber 撤資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特別是前陣子交通部部長賀陳旦說,「並非要消滅 Uber,而是期盼國內外平台業者相互學習。」也已經表示認同 Uber模式,但卻僅限於扶持現有業者發展,同時卻驅逐國際企業帶來的良性競爭。
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規定,要撤銷投資許可,原本還得要經過經濟部長、次長等程序,但是變數有限。Uber下週收到撤資處分後,可決定是否要向行政院提出訴願,Uber也可以另外對行政院提起行政訴訟,中間程序大概也要一年半。
然而,此投審會一表態也引起反彈聲浪,AppWorks合夥人詹益鑑則在臉書上指出,「如果計程車司機抗議就可以當作撤銷的理由,那優步乘客也來發起一人一信好了。 在中國優步跟滴滴打車宣布合併的同時,我們卻選擇用行政工具來阻擋數位經濟。」
今年七月,上千台計程車業抗議,而交通部三年來對Uber的開罰金額也達到6500萬元,根據交通部提給投審會的意見,投審會承諾一個月內做出 Uber是否撤資的決定,8月2日投審會做出最後決定,3日決定大翻盤,又做出暫緩撤資的決議,直到多元計程車方法法規制定完成。整體而言,Uber在台灣還不至於立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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