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電動車無法像汽油車一般,一個款式賣五年;他們(車主們)希望每年都要有新的進度出現,才行吸引潛在的準車主青睞。講得更精確一點,買家希望買到的是一個「全新的技術」,而不是一個「全新的車殼」。
這種行為模式的確可以從 3C玩家的習性觀察得知,例如他們 PC的外殼不一定是最炫的,但他們電腦系統的硬體,絕對是上市不到一年的產品。內在技術是他們注意的重點。
除了日本是如此之外,電動車在歐美也不吃香。原本歐巴馬希望在 2015年的時候,全美要有100萬輛電動車上路,目前只看到了 5萬輛。而歐洲更慘,他們目前的目標達成率還甚至不到 1%。
如果電動車真的要跟手機一樣,一、兩年就要推出一個新技術,這對車商來說真的會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情;畢竟車價跟 3C商品的差距實在太大,要隨時推陳出新,那對於汽車製造商的行銷模式來說,將必須要有一個徹底的大轉變才行。
電動車就快壽終正寢了!沒人買還被歸納在 3C商品的範圍...至不至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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