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d研發酒醉裝備套件,讓年輕駕駛體驗酒駕的危險性!



資料及圖片來源:carscoops.co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酒測值0.25毫克/公升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測值達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請駕駛人勿以身試法、因小失大。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酒駕新法:一.102年6月13日起.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

Andy Ao
作者

使用 Facebook 留言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