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汽車業只有一個真正的自主品牌(Luxgen / 納智捷),而其它品牌都是別國的;而當車輛發生問題、需要安全召回時,大致有兩種模式來執行。一種就是由我們的交通部來諭令車廠,將有問題的車輛召回,一種就是由車廠主動發起召回行動。
前者的方式,以目前台灣的汽車工業來說,是有一些爭議性的;因為事實上,台灣並沒有真正具有歷史性的自主汽車工業,我們數十年來,唯一有經驗的就是汽車代工生產跟組裝,這中間關鍵的技術層面,應該還在一個模糊地帶。
所以,如果是由交通部來促成的召回行動,有些時候我們的官員在判斷上,實難有個真正科學化的依據標準;因為有些時候,能否克服技術力的關卡,才能確定召回行動是合乎標準 、以及是必須的。
後者的方式,其實台灣除了 Luxgen / 納智捷之外,其餘品牌都要等待國外母廠的通知,才能確定召回行動能否成立。而每次的召回行動,依照召回車輛的數量多寡,以及保修服務的工資零件成本來說,這對廠家都是一項相當有份量的支出負擔。
也許有人會說,何不一開始就做好完整的測試再上市,這樣也就不用召回了嗎?其實,召回行動以某種程度來說,也就是保固服務的一環,有些東西在使用一段時間之後、或是經過大量的用戶使用之下,才會顯現出有瑕疵的問題點。
汽車的召回行動,主要就是針對已知的問題來盡力解決,以確保行車時的人車安全,或減少財損的可能。
就美國來說,他們平均年齡 34歲以下的頭號死亡原因,就是交通事故意外,這每年造成了 42000名的美國人死於高速公路。有些死亡事實上,是可以經由召回車輛保修、或是以禁止問題車輛上路的方式來避免;但誰有權力作出這樣的決定呢?
消息來源:howstuff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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